archbishop(汉语:大主教),或称总主教。根据天主教及基督教部分教派的制度,数个教区组成一个教省,其主教长称为大主教;而教省大主教在省属教区中有某些权限。它是基督教某些派别的神职人员的一种头衔。在天主教和英国圣公会(新教的一派)等是管理一个大教区的主教,领导区内各个主教(原名各不相同,都译成“大主教”)
基督教神职人员的一种头衔。在天主教会中﹐指驻节大城市而管辖教省的主教﹐总管和监督教省范围内的各个教区。在东正教会内﹐一般指牧首所管辖的主教﹐多主管一个大教区。新教有些教会如圣公会等也设有此职衔﹐如坎特伯雷大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