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船舶运行管理制度 |
释义 | 1.机舱规则1.1值班人员进入机舱工作,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各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禁止吸烟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1.2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坚守岗位,加强机舱巡视,监测各系统数据并认真记录。 1.3停泊时,机舱要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看管,非机舱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舱,未经值班轮机员许可不准外人参观。 1.4在机电、锅炉、消防等设备周围及有碍工作的场所不准堆放物品,电气设备及线路上禁止乱挂东西。 1.5机舱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准停放自行车和杂物。工具、配件应摆放整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6机舱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最低配员和适任资格要求。 1.7机舱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应急设备的操作及使用。 2.轮机日志填写规则2.1轮机日志是轮机部工作的主要法定文件,是记载机舱内各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参数变化、燃润料消耗、维修保养、机械故障以及应急措施等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记载轮机部的人员变动、值班情及交接班情况。是轮机部工作总结和事故分析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填写。 2.2轮机日志应由值班轮机员使用蓝黑墨水亲自填写,字迹端正、清晰,语句表达清楚、明确,记载准确、完整,不得任意涂改。若记错应将错误处画一横线,但必须使被删除的原记录仍能清晰可辨,改正字写在错误字上方,并在旁边签名。轮机日志上的签名必须使用全称。 2.3记录各设备运行参数要求: 港作拖轮一次作业时间超过1小时时,应记录一次主机参数,但24小时内记录次数不多于4次,不少于1次。副机则要求每次运转均作参数记录。 沿海作业船舶每四小时记录一次。 2.4轮机日志要保持整洁和完整,严禁随意涂画,不得缺损、少页。 2.5轮机日志必须认真填写,栏目内未列但又必须记载说明的事项应填写或记入记事栏内。 2.6轮机长应对每日轮机日志进行审阅、检查,审阅后应签名。技术部指导轮机长不定期上船检查轮机日志后签字,每月至少1次。 2.7轮机部人员的调动或职务的变更由轮机长记载或签署,并准确记录时间。 2.8轮机日志应在船上妥善保存三年,特殊情况下由技术部收回保存。三年后的轮机日志交技术部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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