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政府大院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释义 | 赤水市政府办拟对市政府大院进行维修改造,现邀请市内符合资质的工程建筑施工队伍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该工程建设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市政府大院维修改造工程(详见附件)。 二、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前三年市政工程施工中无不良记录; 4、项目经理具有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5、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三、工程工期:中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报名费200元,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中标企业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企业即时退还。如中标企业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现场踏勘时间:2009年4月29日上午10:00。 六、竞争性谈判地点:市政府三楼1号会议室。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2009年4月30日下午3:00。 八、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决算经审计后付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九、投标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生产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合同或获奖证书); 7、工期承诺书及质量保证书。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十、联系人:柯珺 董钰彬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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