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教育局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考调教师的通知 |
释义 | 各中小学: 我市一小、二小等学校因学生人数增加或教师自然减员,急需增补专任教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7年面向我市在职教师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全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教龄二年以上的正式在职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学历为中师(幼师)以上,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学历为中师以上,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小学英语须是英语专业毕业,具备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赤水一中实验员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备初中教师资格。 2、思想表现好,年度考核合格,身心健康。 3、近两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14名) 1、市中一小(7名):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2名。 2、市中二小(3名):语文1名,英语2名。 3、市中幼儿园(2名):幼儿教师2名(男1名、女1名)。 4、赤水一中(2名):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1名。 三、具体办法 公开招考聘用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考核加分、研究决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07年7月25日至7月29日,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教师,自愿到市教育局人教科报名。 注意事项: ①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其中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不受专业的限制,报考其他学科按毕业证书专业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报考。 ②报名时交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基本情况、任教学科、现实表现)、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报考语文、幼儿园教师的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加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费。 2、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7月31日在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工作 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在报名时见通知,笔试地点:赤水三中。 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幼儿学科知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相应学科知识;高中实验教师岗位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 4、加分 加分因素的时间限定:2005年8月至2007年7月。笔试前公布加分成绩。 ①教学成绩(1分) 以2006至2007学年度末为准,其任教学科班平均成绩超全市平均成绩以上加1分。 ②优质课比赛(4分) 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含实验操作)竞赛获县级一等奖(含地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加2分,获地级一等奖(含省级二等奖)加3分,获省一等奖加4分。 ③骨干教师(1.5分) 获骨干教师且保留称号者,县级加0.5分,地级加1分,省级加1.5分。 ④优秀教师(1.5分) 获表彰的优秀教师(含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县级加0.5分、地级加1分、省级加1.5分。 以上加分因素是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算。 5、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和加分成绩的总和。 6、研究决定、公示和试聘 由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聘用对象,在赤水市教育网上公示7日后,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学校的政治和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取消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由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委(监察)负责对公开招考聘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赤水市教育局 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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