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城口县审计局 |
释义 | 基本信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杏子园20号 部门职责(一)组织领导全县的审计工作,确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计划。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县审计工作地方法规、规章。 (三)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向县级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对下级的政府预算情况、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按《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市审计局、县政府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县属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有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审计署、市审计局授权的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审计署、市审计局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九)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保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授权对移民资金、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和各项农业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业单位的县管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按审计署、市审计局授权和县政府交办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十五)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监督。 (十六)组织进行全县行业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并受理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负责人对审计机关决定的复议申请。 (十七)负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八)组织全县审计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指导全县审计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九)负责本局机关的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任务。 领导分工局长:肖冬辉 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信息化建设工作。 副局长:雷光泉 分管财政农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业务工作,以及法制、复核工作。 副局长:田忠培 分管基建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业务工作,以及安全、帮乡扶贫计划生育工作。 副局长:汪元媛 分管经贸金融审计科、信息、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