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赤美 |
释义 | 陈赤美(约1540~约1600年),明代福建永安城关人。 幼年丧父,家赤贫。年16岁时,母病亡,因贫而无钱殡葬,不得已将自身出卖给市民林贵家,将卖身银买棺材给母治丧。过一年,陈赤美在途中拾得白金二两,即以此赎身回家,勤劳度日。他的堂兄陈长孙,是个无依无靠的孤老,陈赤美就赡养他终身。有一天,陈赤美又在路上拾得金子3两,他遇见一女子在哭泣,问明是因遗失金子而哭,数量和他所拾相符,即如数归还。这女子要酬谢他,他坚辞不受。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福建沿海遭倭寇蹂躏,朝廷征兵抗倭,陈赤美应征入伍。在福清战役中,指挥这一战役的刘督府陷入倭寇包围之中,其亲兵无法救援,陈赤美独力保护,奋力刺杀2个倭贼,始得突围。回到福清县城外北冈上时,又被紧追不舍的倭寇围住,陈赤美冒着万箭冲出重围,报告监军,派兵救回了刘督府。赤美在福清战役、泉州战役和下茂、龙头寨等处与倭寇作战中都曾立功受奖。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陈赤美已退役还乡,永安知县傅本智送“笃孝奋义”匾额至陈赤美家,表彰他的孝心和保卫国家的奋勇事迹。万历二十年,知县苏民望又送匾额“董芳独步”至陈赤美家,表彰他的爱国英勇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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