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释义 | 部门简介 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3年12月3日,隶属于长春市朝阳区政府,主要任务是根据长春市编委《关于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长编〔2003〕95号文件)中规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内,对朝阳区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对城市建设职能部门审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局(处)级建制,编制171人。 内设机构 行政执法局下设行政办公室、指挥调度科、法制科、人事教育科、机动大队、湖西大队、桂林大队、永昌大队、红旗大队、南湖大队、清和大队、南站大队、重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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