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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常州市监察局
释义

常州市监察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辖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5去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参与或配合立法机关、监督部门拟定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

(八)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各部门、各辖市、区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辖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干部人选;负责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和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下设综合、秘书、行政三个科,均为正科级建制。了解、综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印工作简报,编写市纪委、市监察局大事记,做好信息工作;草拟市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报等文稿;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纪委常委会的议程安排、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处理和督办市纪委负责同志的专门信件;管理机关财务、资产、行政事务及对外接待工作。

(二)调查研究室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工作,参与办公室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协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汇编有关文件资料;管理市纪检、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监察综合室

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了解、综合全市行政监察工作情况;草拟报市政府、市人大、省监察厅的请示、报告及市监察局公文稿,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对下级行政监察的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宣教编辑室

宣传党风、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宣传在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做好新闻报导工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的教育(上党课);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指导电化教育工作,编写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简报》、《通报》等,提供教育参考资料;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向中央、省有关报刊杂志投稿、征订和发行工作。

(五)信访室

(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和反映检举、控告、申诉情况突出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单位移送、交办检举和控告、申诉信访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担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的具体日常工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处理信访问题,对上访群众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办理奖励举报人的申报手续;负责党风联络员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案件审理室

审理由市委、市纪委查处的违犯党纪的案件,报送省委、省纪委审批的案件;审理由市监察局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处理的监察对象违犯政纪的案件,报省监察厅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监察机关报送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审批的案件和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备案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示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受理按规定应由市监察局复审、复核的案件;受理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典型案例通报,承办市监察局行政应诉;承担全市纪检监察案件综合分析及统计、月报。

(七)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及执法、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协同有关室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

(八)干部管理室

负责审核各辖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干部人选;负责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和管理办法;了解各辖市、区纪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掌握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指导;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受理并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负责机关人事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机关党务工作和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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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