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昌黎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法院简介昌黎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10月,现坐落于昌黎县昌黎镇地王大街147号。现有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工作管理办公室含署办公)、执行局(内设执行庭、执行二庭、综合协调科)、司法警察大队及城关法庭、大蒲河法庭、刘台庄法庭、新集法庭、靖安法庭、安山法庭、交通法庭七个基层法庭。 法院在县委、县人大的正确领导和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积极指导下,通过全院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法官队伍日益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改善,探索积累了以诉前调解为核心的多项工作经验,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荣誉简介2003年被省高院评为民主评议行风优秀单位; 2004年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2005年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2002年至2005年被县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2001年至2005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06年我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法院;被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综治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2007年我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获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我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09年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建国六十周年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先进机关党委; 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院、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 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县委考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历届院长张子明(1949.10-1952.06) 国 辉(1952.07-1953.12) 何九洲(1954.01-1957.05) 马佐臣(1957.06-1959.01) 陈 克(1959.08-1960.05) 赵舜英(1960.04-1961.06) 刘国臣(1961.06-1969.01) 马佐臣(1973.01-1982.09) 陈桂林(1982.10-1984.01) 李绍贤(1984.02-1990.04) 冯春普(1990.04-1996.08) 董德强(1996.09-2001.12) 孙敬东(2002.01-2007.04) 董宝军(2007.04—2011.09) 刘光明(2011.09— 至今) 领导名单姓 名 职 务 刘光明 党组书记、 院长 田金江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刘胜利 党组成员、 副院长 李文杰 党组成员、 副院长 马淑贤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刘春成 党组成员、 执行局长 郭 平 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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