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昌吉州三中 |
释义 | 昌吉州第三中学是1982年成立的一所面向全州招生的维、哈族全日寄宿制学校。2001年经州政府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将原昌吉州四小撤销,合并到州三中,实行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完全中学。2005年8月实行民汉合校。取消高中教育任务,定为初级中学。我校现有教职工153人,其中维吾尔族79人、哈萨克族54人、汉族12人、回族4人、其他少数民族4人;专业教师125人,教师中本科62人,大专66人,中专11人;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为57人,取得小学高级讲师资格的为5人,取得中级教师资格的为48人(其中:小学高级29人),获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3人。 学校于2003年6月成立党委,现有党员59人(含离退休),下设三个支部。 昌吉州第三中学位于昌吉市建设路18号,校园总面积75亩,其中建筑面积20516平方米,有规范的体育运动场地、健美、语音、美术室和多媒体远程信息教育室(配备计算机160台),实验室达到了自治区一级实验室标准。学校图书馆藏书18080册。绿化面积22807平方米,硬化地面积10615平方米。 学校有教学班级15个,学生总人数611人。其中汉族班级4个,民族教学从1997年起开设数理化学科用汉语授课。通过加强汉语教学,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了学生“民汉兼通”的进程,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高中毕业之前取得了汉语水平考试七、八级的好成绩。近三级来中考、会考、高考成绩排在全州民族中学前列。 学校建校二十多年来,向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毕业生4000多人,为促进昌吉州民族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先后被昌吉州、市两级政府命名为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州级精神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州级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学校正在争取创建自治区“双语”窗口示范学校和区级精神文明单位。 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教学方针,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稳定、发展、改革”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学校一切工作必须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学生为主体,教科研为先导的思想意识,强化教育必须为地方服务的意识,树立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必须与市场经济和社会用人制度改革的意识,以及用现代化手段装备的教育意识,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学校倡导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努力塑造具有教育教学特色、高质量,有一定影响力的双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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