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茶陵县科技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根据茶政办发[2002]17号文件精神,茶陵县科技局与茶陵县科协合署办公,县科技局属单设机构,根据县科技局、县科协工作职能,设有二股一室,即办公室(加挂科技普及股)、计划成果股、专利技术市场股。 主要职能茶陵县科技局是主管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兴农、科技兴县”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推动科技示范乡、村、户的发展,推动农业科技和县内企业技术进步。 (3)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星火计划、科技攻关、火炬计划等项目的服务工作,管理和分配科技三项费用和事业费,建立和管理科技发展基金。 (4)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认定、登记、申报和奖励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推广使用,审查和申报专利技术。 (5)负责技术市场管理,组织实施《技术合同法》及《湖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技术交易活动,依法受理仲裁。 (6)建立健全科技情报网,搞好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和科技宣传工作。 (7)参与本县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8)负责新建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审核上报工作,审批民办科技机构,加强对各类科技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办理新产品短中试产品减免税的审核上报事宜。 (9)组织科技扶贫工作,督促、协调和检查科技扶贫项目的实施。 (10)承办县委、到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1、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上传下达、文件、报刊传递和收发; (2)负责管理机关内务; (3)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4)负责搞好机关财务工作; (5)负责与上级科技部门办公室、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联系。 2、专利技术市场股职责: (1)负责科技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2)专利申报、协调专利产品的转让、试产与试销; (3)负责技贸登记、技术市场交易、技术市场监督; (4)负责与上级知识产权部门相关科联系。 3、计划成果股职责: (1)负责组织对重点科技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引进、推广,逐步建立项目库; (2)负责对重要项目实施跟踪服务,阶段性检查,完成验收总结; (3)负责科技扶贫工作; (4)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使用、回收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及授予奖项目的初评; (6)负责民营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7)负责管理民办科研所和民营科技型企业; (8)负责与上级科技部门相关的联系。 4、科技普及股职责: (1)负责科技下乡工作和全县科普工作; (2)负责学会工作,组织学术交流和攻关; (3)负责联系乡镇科协主席、科技副乡镇长和科技专干; (4)负责办好科技示范点及科技示范户工作; (5)负责科技“户”联网工作; (6)负责与老年科协联系工作; (7)负责与上级科协部门相关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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