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镜清 |
释义 | 曹镜清(1881—1946),字兴镐,号鉴甫,册名兴运,又号玉荣,祖居黄界河,后定居县城。安庆高等学堂师范科毕业后,历任县立高级小学教员兼管理和晋熙小学训育主任兼科任教员,民国26年(1937)退休后创办救济院。一生从事小学教育,晚年学生及家长都称他“师爹”。国民 党省政府主席李品仙和省教育厅长分别赠他“公而忘私”和“诲人不倦”两幅匾额,第三赈济区也曾赠给他“不避艰苦,扶育难童,侠义高风,询堪嘉尚”的奖状。 民国3年(1914),任吕调元(陕西巡按使)家的家庭教师,专教吕的三子(人称三少爷)。有一次,三少爷在课堂上打瞌睡,他严加教训。吕闻之对镜清说:“让他睡,把头睡扁了好戴乌纱帽。”镜清听后怒不可遏,毅然离开吕家回县,从事小学教育。任教期间,经常替家庭生活困难、学匀成绩好的学生缴纳学费,还购置一些学习资料和日用品送给他们。房里经常有藿香正气丸、万金油、八卦丹、人丹、救急水等常用药品,免费为患有小伤小病的学生治疗。每个学期考试结束,对前三名学生,私费赠送每人一块银制三角形奖章,以资鼓励。 辛亥革命时,他是县内第一个剪去辫子的男人。起义军光复县城时,他同街民一道到马路河口(西门桥)迎接,见面时脱帽行礼,有意现出光头,以示反清,拥护革命。民国8年“五四”运动时,他被晋熙小学师生选为学生联合会和教职员联合会主席,致电北京,支援北京学生的爱 国行动。“九·一八”事变后,他积极进行抗日救亡宣传工作,把宣传内容写成歌词,谱好曲子,揉合于拳术、舞蹈和游戏之中,教学生演唱。芦沟桥事变后,专从上海买来两支3尺2寸长的宝剑,每天清晨教学生练习。56岁退休后,办起救济院,收容几十名孤儿读书学艺,使孤儿成人后能独立生活。他还自己出钱买一套乐器,把孤儿组成乐队,带领他们敲锣打鼓,高唱“工农兵学商,一起来救亡……”、“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等抗日救亡歌曲。日军两次进犯太湖时,他带领孤儿到山区避难。35年因病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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