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释义 | 百科名片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5月份组建,下设1个正科级单位、10个副科级单位、12个科室。主要负责就业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劳动力就业转移、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劳务输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军转干部安置、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人才管理和开发、离退休干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劳动人事仲裁、劳动监察等工作。全县隶属人社局管理服务的公务员1800余人、事业单位人员19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000余人,企业320余家。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转移力度,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落实好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搞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七)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团以下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调配任免科(军转办公室) 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培训科 工资福利科 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劳务工作办公室 劳动就业办公室(含职介中心) 劳动监察大队 机关事业保险处 医疗保险管理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 劳动事业保险处 信息中心 规划财务科 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劳动工资科 人事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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