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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苍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释义

百科名片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苍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09〕171号)和《中共苍山县委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苍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苍发〔2010〕10号),设立苍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根据国家、省、市颁布的投资核准目录和项目规模(限额)标准,调整全县投资核准目录和项目规模(限额)标准,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核范围,落实好投资审核权限。

2、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需报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县政府、县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3、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家、省、市、县审批的外,由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市、县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三)承接办理中央、省、市政府下放的安排中央和省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并转发年度投资计划的职责。

(四)加强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加强全县投资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对全县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县级基本建设基金;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县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承担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及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安排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协调各科室按照职责范围行使相关职能;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发展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科(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分析研究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信息发布和宣传的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有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县级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承担招标方案的核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县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四)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县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全县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全县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改革工作。

(五)工业能源交通科

分析预测全县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稀土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县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县级新能源建设资金的使用意见;研究提出全县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铁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项目的争取、立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落实,衔接与省、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拟订县铁路建设资金的筹措方案并协调落实;协调解决全县铁路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提出县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六)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县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与渔业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有关方面对口帮扶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

(八)财政金融贸易与对外合作科

研究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全县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县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订全县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县对外招商项目名册;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上报工作;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工作;拟订全县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县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负责县际间区域经济协作、联络和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我县对口支援工作。

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其他事项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在委托范围内对全县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的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受市商务局的委托,在委托范围内对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的上报市商务局。

(二)拟订《全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拟订《全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

(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上报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转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审核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上报;需上报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上报;需由县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核准。

(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市级技术中心的上报工作,负责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五)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全县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年度发电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六)建立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七)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管前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后期;概算方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初步设计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省、市、县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八)关于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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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