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 |
释义 | 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 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又称不没收条款,是人寿保险合同中关于当投保人不愿或无力继续缴纳保险费时,由投保人选择如何处理保险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以后,在保单项下可能会形成现金价值(寿险保单应包含现金价值表)。这笔资金归投保人所有,而不能被保险人“没收”。 一般来说,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可以提供三种方式供投保人选择: 1.现金返还 即把保险单下积存的现金价值扣除退保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后,作为退保金,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投保人。 2.把原保险单改为缴清保险单 3.将原保险单改为展期保险单 即将原保险单改为与原保险单的保险金额相同的死亡保险,保险期限原则上缩短,此后投保人不必再缴纳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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