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Tongzhou Local Taxation Bureau of Beijing 根据国务院在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及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本市下列各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组织、指导税法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税务事业费工作;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调研、督查、宣传、会务、值班管理工作;负责大事记、年鉴管理工作。 2.税政管理一科:负责本辖区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3.税政管理二科:负责本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4.征收管理科(档案资料室):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协税护税、缓缴税款、欠税和纳税清算等征收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综合信息的收集工作。 档案资料室负责对本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不含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编写借阅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局内档案形成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纳税评估科:负责本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调研和情况反馈;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6.计划统计科:负责编制本局的地方税收计划;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及预测工作;负责税款的退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数据管理工作。 7.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本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本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本单位涉及地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负责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等工作。 8.信息化管理科: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配备、维护和计算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教育、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9.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税务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 11.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12.财务管理科: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税务事业费管理。 1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医疗保健、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服装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外来局办理公务人员接待工作。 14.纳税服务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纳税服务承诺、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操作规程及办税公开等纳税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税收争议调解;负责办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5.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拟定本局内部审计办法,接受和开展本局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签约合同审计监督,对本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协调和落实外部审计部门开展对本局的审计监督。 税务所设置1. 第一税务所 负责税务登记;负责个人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种的征管;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私人机动车的征收管理;负责印花税销售、有奖发票兑奖、零散税源征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及纳税咨询等项业务。 2、玉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通州镇范围内纳税人的变更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核查与发售、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类税费的减免缓退申请受理工作。 3. 永顺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永顺、梨园两镇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4. 张家湾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张家湾镇、张家湾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5. 漷县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漷县镇、漷县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6.马驹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马桥、台湖两镇、马桥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7.宋庄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宋庄、潞城两镇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8.永乐店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永乐店镇、永乐店农场、永乐开发区、于家务乡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9.西集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西集镇、西集开发区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0.涉外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通州区范围内涉外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1.个体集贸税务所 负责中仓、新华、北苑、玉桥四个办事处和永顺、梨园两镇范围内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稽查局设置1.立案科 负责承办涉税举报案件,对所有的检查案件进行立案;负责反避税调查和税务情报交换;行政综合管理等工作。 2.检查一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3. 检查二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4. 审理科 负责对本局所有检查案件的审理等工作。 领导信息通州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及职责分工 朱兴有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李宝顺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 赵 辉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 马 杰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一兵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孟松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亚慧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秀荣 职务:副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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