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市体育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体育局(简称市体育局)。市体育局是负责本市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该市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2.加强指导和推进该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3.加强培育、引导和扶持该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职责。 4.强化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和中央在京单位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该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该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该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该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该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该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该市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该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对该市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受理和答复等工作。 (二)法规宣传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体育宣传工作,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 拟订该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或协助组织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的参赛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发展群众体育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群众体育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竞技体育处。 拟订该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发展;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国内外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拟订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的建设及相关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人才;指导协调青少年体育比赛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参赛工作。 (五)体育产业发展处(北京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该市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监管体育市场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六)科技教育处。 负责该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科技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和体育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体育系统体育专业教育;负责体育系统医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七)规划建设处。 拟订该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的管理,协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体育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拟订相关体育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负责统计工作。 (九)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招收、退役、伤残评定、奖励和保险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四、人员编制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12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10副。 五、其他事项(一)承担北京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0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本规定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专题辅导报告会北京市体育局举办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2011年11月10日,市体育局举办全局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辅导报告会。局领导、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学才同志主持。 会上,邀请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董振华研究员,就如何学习理解和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了辅导报告。 会议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专题研讨、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促进学习活动扎实开展。二是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学习内容,安排好专题学习和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三是要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党员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带头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及时总结、交流、上报本单位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010年北京市体育工作总结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群众体育有声有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竞技体育基础不断夯实,项目布局合理调整;体育产业不断发展,市场监管日益规范;体育赛事持续不断,国际影响力日渐提高。 一、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进该市全民健身工作的通知》,强化全市各方面依法履行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二是加强对区县联合检查督导,全市各区县均已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金额共 6507万元,我市“三纳入”工作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的表彰。三是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我市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加强公共服务,科学指导健身。一是建设、更新了325处全民健身设施,有力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二是命名30个社区为“北京市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社区,起草完成《北京市体育生活化社区管理办法》(草案)。三是着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全年培训1.17万人次;组织开展了北京市民体质监测。 3.注重品牌建设,创新活动形式。一是下发了《北京市“一区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评选标准及办法》和《关于创建北京群众体育国际品牌赛事活动的意见》,从市级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向区县“一区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扩展。二是办好和谐杯乒乓球比赛、全民健身路径交流大会等22项市级、665项区县级和2562项基层全民健身系列活动,958万人次参与,扩大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挖掘体育文化内涵,结合传统节日,举办龙腾狮跃闹元宵、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龙舟赛等全民健身活动。四是依托社会,改革和创新活动模式,举办北京世界华人篮球赛及保龄球和羽毛球等“快乐周末赛事”,建立全民健身的长效机制。 4.统筹体育组织、均衡发展城乡体育。一是调整完善了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性,统筹规划各类人群体育工作协调发展。二是重点扶持体育社团实体化工作突出的协会,切实推进体育社团实体化、社会化改革进程,全面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三是继续开展体育工作“六进乡镇”活动,加强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研究制定了体育特色村评估标准;参与主办第三届北京市直属机关运动会。四是以参加全国体育大会、全国水上运动会和举办北京市体育大会为依托,发展非奥项目高水平队伍。 二、以新周期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项目布局为核心,完善训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明确发展思路,调整项目布局。确定新周期竞技体育发展思路,结合国家奥运战略和我市运动项目实际情况,新成立了高尔夫球和七人制橄榄球项目,与北汽集团合作成立了北汽排球俱乐部,并组织“三大球”青年组全运会参赛队伍。 2.夯实队伍建设,全面备战亚运。一是我市运动员参加2010年重大国际比赛和亚运会成绩突出,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表彰,我市在两项表彰中均排在全国第四名。二是全面实施领队、教练员聘任工作,完善保障措施,出台《北京市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引进优秀体育人才21人。 3.狠抓业训工作,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一是经过严格选材、测试、体检和文化考试,录取392名二级运动员。二是深入到区县体育局积极推进业余体校规划建设,制订了青少年运动员体能素质选材测试标准。三是举办第十三届北京市运动会,促进了首都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 4.做好体育科研攻关和科技保障工作。一是运用我市科技资源优势,联合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了多项科研攻关和科技服务。二是积极引入国内外体育科研和其他领域的科研成果,开展北京部分重点运动项目训练效果评价与科技保障手段的应用研究。 5.规范管理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监督,确保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2010年全年未出现任何兴奋剂违规行为,维护了首都竞技体育的荣誉。二是迎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做好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推荐工作,培训市区两级教练员1179人次。 三、以建设国际体育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步伐 1.加强基础性工作,规范引导资金管理。一是制定了《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项目管理文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开征集2010年度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三是规范和加强引导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对2007至2009年度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2.开拓销售渠道,体育彩票销量持续增长。一是利用世界杯比赛契机,推动竞猜型彩票销售。二是推进郊区县彩票销售工作,即开型彩票销量逐季递增。2010年度全市共销售体育彩票约30.75亿元,占全市彩票销量的44.48%,销量排名全国第六位,为国家筹集公益金约7.51亿元,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表彰。 3.突出预防为主,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了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及全市体育行业地下空间执法检查等各项执法检查活动。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举办滑雪场雪季宣传推广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我市滑雪场的整体推广。 四、以承办国内外大型赛事为重点,创建北京体育品牌赛事 1.成功举办了2010年北京首届世界武搏运动会,达到了刘淇书记提出的“让运动员满意,让广大市民满意”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国际自盟场地自行车世界杯赛、世界斯诺克中国公开赛、北京国际长跑节、欧亚全明星乒乓球对抗赛、国际铁人三项洲际杯赛、国际马球公开赛、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巴萨中国行国际足球友谊比赛、NBA北京赛、中国网球公开赛、世界单板滑雪北京赛等11项国际重大赛事的筹办工作。承办了全国足、篮、排职业联赛北京赛区比赛等赛事。 2.成功申办了2015年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2011年首届世界智力精英运动会和首届环北京职业公路自行车赛。 五、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各项体育工作协调发展 1.启动《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修订工作,进行“社区配建体育设施方案”调研;进一步规范体育行政执法,加强体育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处罚违法案件1例。 2.深入推进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增强廉洁高效的服务意识。从切实维护国家荣誉、首都荣誉的高度,认真抓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确保各项赛事公平、公正。 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划分九个课题,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及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征求意见,基本完成规划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 4.积极推进基本建设,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完成了20家场馆的体育服务认证;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北京体育产业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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