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并兼 |
释义 | bìng jiān ㄅㄧㄥˋ ㄐㄧㄢ 并兼(并兼) 合并;并吞。《墨子·非攻下》:“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功伐并兼,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史记·苏秦列传》:“毛羽未成,不可以高蜚;文理未明,不可以并兼。”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政事》:“ 江左 造创,豪族并兼。” 清 吴伟业 《茸城行》:“非为仇家告并兼,即称盗贼通囊槖。” 兼并;吞并。 明 张敬修 《太师张文忠公行实》:“贫民不至独困,豪民不能并兼。”《东周列国志》第二二回:“ 公子申 果堪主社稷,即当扶立为君,以脩邻好,不然,便可并兼其地。” 清 林则徐 《清釐福州小西湖界址告示》:“岂忍纵豪右之并兼,而致良农之坐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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