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滨州市司法局 |
释义 | 司法局简介滨州市司法局是滨州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承担着对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四支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对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等工作,是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班子带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拓进取,坚持不懈地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完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在“法律顾问全覆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基层建设、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市司法局连年被市委、市府评为全市“平安滨州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行业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劳动教养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七)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审报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报管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十三)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王建泉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 赵淑芬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 负责机关党务、行政、组织人事和司法考试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处、法律研究室。 郑洪河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普法办主任 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援助工作,分管法制宣传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世芳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王建泉同志负责局重点工作。 梁金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律师、公证、法规教育、司法鉴定和基层工作,分管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法规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和市鲁滨公证处。 苏文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安 林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负责政治处工作。 张双成 市普法办副主任 协助郑洪河同志负责市普法办工作,协助郑洪河同志分管法制宣传科。 董书儒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协助赵淑芬同志负责办公室工作。 张玉海 市鲁滨公证处主任 负责市鲁滨公证处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 政治处 法律研究室 法规教育科 基层工作科 法制宣传科 律师管理科 公证管理科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滨州市司法局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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