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伦理学会 |
释义 | 北京伦理学会于1984年3月15日成立,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首都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主管单位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罗国杰;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许启贤、王笑儒;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许启贤、赵东鸣;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王伟。本届理事会为第四届理事会。 学会宗旨: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开展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术研讨和交流,为促进经济建设,改善社会道德风气,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繁荣伦理学的教学研究服务,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业务范围: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宣传、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编辑专业刊物。 机构设置: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 学会会刊:学会成立之初,办有《北京伦理学通讯》,季刊,内部发行,现停刊。 学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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