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蚌埠学院音乐系 |
释义 | 概述蚌埠学院音乐系始建于1978年,音乐系教学设备一流,拥有MIDI音乐制作系统一套、电钢琴20架;教学设施齐全,拥有琴房、舞蹈排练厅、多媒体教室;教学乐器齐备,拥有钢琴、手风琴、铜管乐器、民族乐器。 师资队伍音乐系现有教职工33人,其中专任教师30人,副教授8名,讲师13名。外聘国家一级作曲1名,一级编导1名。近年来,他们共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创作歌曲十余首,在中央电视台、安徽省电视台、安徽省文化厅等举办的各类比赛中屡屡获奖,组织学生多次参加各类艺术演出等艺术实践活动,在安徽高校第二届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和省首届、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安徽花鼓灯》和《淮河流域民族民间音乐演变特点》为省级课题。《合唱与指挥》为学院重点建设课程,被誉为“东方芭蕾”的安徽花鼓灯歌舞为系特色课程。 专业设置音乐系现有1个本科专业:音乐学(教师教育),1个专科专业:音乐教育(师范类)。音乐学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音乐教育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音乐教育培养基础厚实、素质优良、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和音乐工作者。 音乐系开设主要专业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和声、民族民间音乐、合唱指挥、艺术概论、形体与舞蹈等。同时开设安徽花鼓灯歌舞、二胡、古筝、小提琴等选修课。 师资队伍高小平 女 一级编导 大 专 外聘 舞蹈 陈 健 男 一级作曲 大 专 外聘 作曲 吴希平 女 副教授 本 科 专任教师 舞蹈、音乐教学法 徐洪琴 女 副教授 本 科 副书记、副主任 钢琴、视唱练耳 王 媛 女 副教授 本 科 副主任 声乐 邝 潮 男 副教授 本 科 副主任 声乐 黄振声 男 副教授 本 科 专任教师 钢琴、乐理 曹万玲 女 副教授 本 科 专任教师 声乐 周亚平 男 副教授 本 科 专任教师 钢琴 周建华 女 副教授 本 科 专任教师 声乐、电子琴 张同心 男 讲 师 本 科 专任教师 管乐 汤 虹 女 讲 师 本 科 专任教师 舞蹈 陈 俊 男 讲 师 本 科 教学秘书 声乐 成海庆 男 讲 师 本 科 党总支秘书 钢琴 吴宏武 男 讲 师 本 科 专任教师 钢琴、即兴伴奏 张永芳 女 讲 师 本 科 专任教师 声乐、欧洲音乐史 李丽飒 女 讲 师 硕 士 专任教师 古筝 李 清 男 讲 师 本 科 专任教师 声乐 陈继银 男 讲 师 硕 士 专任教师 声乐 李晓宁 女 讲 师 本 科 专任教师 声乐 杨 婕 女 讲 师 本 科 专任教师 钢琴、即兴伴奏 杨庭武 男 讲 师 硕 士 专任教师 朱 虹 女 讲 师 本 科 辅导员 钢琴、手风琴、视唱练耳 唐 辰 女 助 教 本 科 专任教师 音乐欣赏 卢 宇 男 助 教 本 科 专任教师 钢琴、手风琴、视唱练耳 王 敬 女 助 教 本 科 专任教师 二胡、民族民间音乐 张 莉 女 助 教 本 科 行政秘书 中国音乐史 佐志刚 男 助 教 本 科 团总支书记 和声学、基本乐理 郭 千 男 助 教 本 科 专任教师 钢琴 牛衍敏 女 助 教 本 科 专任教师 小提琴、基本乐理 张 洁 女 助 教 硕 士 专任教师 钢琴、音乐教育学 孙玮娜 女 助 教 硕 士 专任教师 声乐 科研成果课题研究:省级课题2个:陈健的《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安徽花鼓灯》,李清的《淮河流域民族民间音乐演变特点》。院级重点课题2个:张永芳的《蚌埠地区民间歌曲研究》,李利飒的《王建民筝曲创作分析研究》。院级一般课题2个:吴宏武的《数字化音乐教学与研究》,陈继银的《“原生态”民歌的保护和传承》。学院重点课程1个:《合唱与指挥》。 教材建设:邝潮副教授参编的音乐专业声乐教材<外国部分(一)>已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另外徐洪琴副教授、黄振声副教授、朱虹讲师参编的钢琴、视唱练耳教材,即将出版。 专业培养音乐教育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中小学音乐教师。 培养规格 1 、基本要求:领会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2 、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要求: ⑴ 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⑵ 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 ⑶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包括二级乙等);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⑷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3 、毕业生可从事的业务范围:毕业生可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和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文艺宣传或管理工作。 修业年限: 3 年。 课程设置 1 、主干学科:音乐学、教育学。 2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舞蹈与形体、和声、中国音乐史及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及名作赏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合唱与指挥、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 3 、主要实践环节: ⑴ 社会实践:入学教育 0.5 周;军训 1.5 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9 学时;劳动 5 周;社会调查 3 周;教育实习 4 周;就业指导 9 学时。 ⑵ 教育实践:见习 2 周;毕业实习 4 周。 ⑶ 艺术实践: 4 周,第 2 、 3 、 4 、学期集中进行,第 5 学期 1 周毕业汇报。 ⑷ 科研实践:论文写作及答辩 3 周。 4 、课程体系设计概括说明:课程体系划分为四大模块,课内总学时为 1844 学时,各模块占课内总学时比例分别为:公共基础课 456 学时,占 24.73% ;专业基础课 768 学时,占 41.65% ;专业课 560 学时,占 30.37% 、选修课 60 学时,占 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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