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 |
释义 | 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北京电影、电视艺术家及影视机构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影视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协会宗旨团结北京电影、电视艺术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发展和繁荣首都电影、电视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奋斗。 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按照本会章程和自身的特点开展活动。 会员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北京影视制作、制播机构和相关组织,同意本章程,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经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可为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团体会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电影、电视艺术领域有一定成就,赞同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可成为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享有对本会批评权 、建议权和监督权; 5、会员享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支持本会的工作,维护本会的声誉;积极完成本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交纳会费。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违法、违纪行为,经主席团会议审议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热心支持影视艺术事业、积极协助本会工作、赞同本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成为名誉会员或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和名誉理事免交会费,在本会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名誉会员或名誉理事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名誉会员或名誉理事资格。 组织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当选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当选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本会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由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理事会和主席团不定期召开会议,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 团体会员代表当选理事、副主席者,因调动工作或其它原因不担任该团体会员领导职务,应由团体会员单位产生新任代表作为该理事或副主席替补人选,经主席团会议审议为理事或副主席,副主席人选必须报上级批准。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名誉职务和聘请顾问,由主席团决定。 任务协会承担对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协会鼓励并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深入生活、进行艺术创作和学术研讨等方面活动,提高会员的思想、业务水平。 协会致力于影视艺术理论研究和学术评论,扶植、推荐电影、电视新人新作,鼓励会员艺术创新和业务创新,表彰、奖励在影视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协会举办影视艺术评奖及优秀影视艺术工作者评选活动,适时将电影评奖纳入进来;组织参与其他影视评奖活动,通过权威性、群众性的专业评奖以及节庆活动,推进影视文化事业的发展。 协会通过信息咨询、业务交流、人才培训、“推优选先”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加强与会员的业务联系与沟通。 协会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海外侨胞等影视艺术团体和个人的联络、往来与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协会致力于促进国际电影、电视艺术交流,加强与世界各国影视机构和影视从业人员的联系,为促进中外影视艺术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事业贡献力量。 协会领导名誉主席:李廷芝 顾 问:于知峰 刘 敏 刘爱勤 张晓爱 赵东鸣 黄会林 翟俊杰 荣誉主席:李 牧 张和平 主 席:孙向东(女) 驻会副主席:张连生 副主席:于 丹(女) 尤小刚 王宛平(女) 王晓东 朱 彤 任金州 刘立滨 李春良 陆 莹(女) 张 晓 张会军 张国立 侣海岩 郑晓龙 赵多佳(女) 钟大年 倪 萍(女) 高满堂 康 宁(女) 韩三平 臧增祥 理事:丁百之 丁 梅 于 丹 于 冬 马中骏 马继红 马维干 尤小刚 王中军 王文光 王宜文 王宛平 王晓东 帅 民 冯小刚 毕根辉 朱 江 朱 彤 朱明德 乔保平 华 艺 任金州 任 蕴 刘文燕 刘立滨 刘亚辉 刘 劲 刘晓梅 孙向东 孙 巍 李一萍 李米莉 李 岚 李春良 杨春青 杨春玲 杨振盛 何公明 何桂芝 余 声 宋春丽 张 平 张同道 张 帆 张会军 张连生 张国立 张明智 张 亮 张 恒 张 晓 张 淼 张 谦 张 强 陆 莹 陆红实 陈旭光 陈 宏 陈 浥 陈 硕 武亚军 林永健 罗晓军 侣海岩 周家望 庞 敏 郑晓龙 孟芊芊 练 勇 赵多佳 赵 彤 赵宝刚 赵海城 赵智江 郝 戎 胡 芳 胡春铮 钟大年 洪 业 洪 颖 索宇琴 倪 萍 徐 滔 高满堂 黄英侠 黄群飞 康 宁 阎于京 梁 华 韩三平 谢晓晶 鄢 钢 路海波 蔡明可 臧增祥 廖祥忠 翟小乐 滕 站 穆德远 衡晓阳 北京影视协代表大会北京影视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闭幕。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更名为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来自国家广电总局、中国电视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等单位的相关领导以及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的180名代表出席了大会。会议听取了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修改后的协会章程。经过民主选举,孙向东任主席,张连生任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于丹、尤小刚、王宛平、王晓东、朱彤、任金州、刘立滨、李春良、陆莹、张晓、张会军、张国立、海岩、郑晓龙、赵多佳、钟大年、倪萍、高满堂、康宁、韩三平、臧增祥(按姓氏笔划排序)等当选副主席。 章程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 2010年3月20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一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首都影视艺术工作者及其相关机构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影视行业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与发展社会主义影视艺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严格按照本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首都影视艺术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发展与繁荣首都影视艺术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循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不断开拓创新。 第五条 本会积极促进影视工作者的团结与合作,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的影视机构、艺术团体和影视界人士的交往和交流,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二 任 务 第六条 本会对会员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切实做好引导、服务、维权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评奖表彰、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探索、开展调查、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七条 本会培养会员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支持艺术创新,表彰奖励优秀影视艺术工作者和艺术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优秀人才。 第八条 本会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本会积极开展影视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 第十条 本会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与国外、境外影视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友好往来,推动首都影视艺术走向世界,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三 会 员 第十一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二条 凡在北京并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具有影视制作资格、成绩突出或其作品获得省部级奖的影视制作、传播机构和相关组织,同意本章程,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 本会坚持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原则,在国家实行政府广电部门对电影的统一归口管理、影视资源整合以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整合的新形势下,充分重视影视作为姊妹艺术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作用,竭诚欢迎影视机构和影视工作者入会。 第十四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按期缴纳会费,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积极发展会员,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维护本会的声誉。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本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影视艺术领域有一定成就,赞成本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会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六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按期缴纳会费,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维护本会的声誉。 个人会员的权利:参加本会的活动,对本会的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退会自由。 第十七条 会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经本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组 织 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本会理事会负责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和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条 本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本会特邀产生。本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本会与团体会员议定名额,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理事会设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以团体会员负责人身份当选理事、主席团人选的,如不再担任所在单位负责人,其理事、主席团的职务由所在单位新任负责人自然接任,报主席团审议通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会可根据需要,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位,由主席团推举和聘请。 五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费、社会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地址设在北京。 第二十五条 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简称“北京视协”;英文全称是Beijing Television Artists Association,缩写为BTAA。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本会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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