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索 引 号:OA004011503201003008 内容分类: 本级文件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 2010-3-15 名 称: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厅直属高校、中专学校: 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经研究,在2010年3月中旬前对相关学校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重点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抽查的内容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实施方案的规定,重点抽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以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作为抽查的重点项目,对相关学校的2008年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抽查。 (二)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个方面排查重点为抽查的重点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二是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是否规范;三是规划许可是否规范;四是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五是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六是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七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八是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 二、重点抽查的方式抽查工作小组到被抽查学校后,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账目、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和督查工作。 1.听取汇报:听取被抽查单位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工程从立项到审计结算的工程档案原始资料,特别是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的全部原始资料。 3.检查账目:查阅工程款支付的财务账目。 4.实地察看:到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现场进行查看。 5.召开座谈会:抽查工作小组在被抽查单位主持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座谈会的参加人员应包括以下人员:被抽查单位的基本建设管理、房产管理、后勤集团、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的使用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教职工、学生代表。 6.听取群众意见:抽查工作组到被抽查单位后,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重点抽查的组织本次重点抽查由省教育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成三个重点抽查工作小组,分头到相关学校进行抽查。 四、重点抽查的时间安排本次重点抽查安排在2010年2月下旬到3月上旬。每所学校的检查时间一般在一天半到两天。具体时间另行提前通知。 在抽查时间安排上做到时间服从质量,对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的学校时间视情延长。 五、有关事项(一)本次抽查的时间是按照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安排的。时间范围在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初,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各项资料准备工作。 (二)请各学校的专项治理办公室联络人员在假期内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具体抽查的日程安排。 (三)抽查工作小组的车辆由各被抽查学校负责安排。 附件:开展第二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重点抽查学校名单 省教育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第一组,由省教育厅财务处牵头抽查以下学校 1.安徽医科大学 2.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3.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4.阜阳师范学院 第二组,由省教育厅纪工委牵头抽查以下学校 1.安徽师范大学 2.安徽工程科技学院 3.安徽理工大学 4.淮南师范学院 第三组,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牵头,抽查以下学校 1.安徽农业大学 2.合肥师范学院 3.巢湖学院 4.滁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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