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TEMPUS计划 |
释义 | 基本信息欧盟教育项目之一。TEMPUS计划于1990年发起,主要面向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转形国家。欧盟发起TEMPUS计划的目的是促进巴尔干地区国家以及东欧和中亚地区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改革,以便使这些转形国家的教育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TEMPUS计划的三个优先和工作重点是:教育计划的发展与调整;改革高等教育结构,机构和管理体制;开发使转形国家能够跟上先进技术发展的培训项目。 参与国家TEMPUS计划的具体参与国家是西巴尔干地区国家:阿尔巴尼亚、波黑、克罗地亚、南斯拉夫、马其顿;东欧和中亚地区国家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摩尔多瓦、蒙古、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 不属于欧盟的24国集团的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冰岛、日本、挪威、新西兰、瑞士土耳其也可以参与这个计划,但是这些国家参与时需要自费,欧盟不提供资金支持。那些在此计划发起时还不是欧盟成员国但是即将加入欧盟的国家亦可参与本计划。 具体实施情况TEMPUS计划的实施方式主要两种:提供个人资助金和开展联合项目。 个人资助金的提供范围包括:教师、培训人员、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教育部高级官员、教育专家学者、其他从事其他工作的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需要说明的是,促进学生流动的奖学金不属于个人资助金范围,学生流动所需的资助需要从联合项目中列支。 联合项目也称为“欧洲联合项目”(JOINT EUROPEAN PROJECTS)。欧盟为这类项目提供不超过为期3年的资助。这种项目为大学之间的联合项目,需要1个非欧盟国家的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以及2个欧盟国家的2个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共同承办参与。 项目活动和形式包括: l开发新课程、试验新的教学计划、开展联合教学培训行动、提供教师进修和短期培训、开展远距离教育; l制订改革高等教育能力的措施,特别是改进高等体系管理体系的措; l促进大学与社会经济机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和联合行动; l通过网络广泛传播分享TEMPUS计划各个活动取得的成果,以使这些成果产生最大效果。 实施阶段TEMPUS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90-1994年,第二阶段1994-1998年,第三阶段2000-2006年。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2600个教育机构的12万名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3.5万学生参与了“欧洲联合项目”(JOINT EUROPEAN PROJECTS)。从欧盟收集到的反馈意见看,这个计划的参与国家对计划进展以及取得的效果基本满意,但是这些国家同时认为欧盟资助的数量还需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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