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保证 |
释义 | 1 汉语词语保证(guaranty)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 基本信息词目:保证 拼音:bǎo zhèng 词义: 1.担保;担保做到:我们保证提前完成任务。 2. 确保既定的要求和标准,不打折扣:保证产品质量;保证科研时间。 3. 作为担保的事物:安定团结是我们取得胜利的保证。 基本解释 1.担保负责做到 例:保证到期归还 2.作为担保的事物例:合同保证 ◎ 详细解释1. 起担保作用的人或事物。 唐 白行简《李娃传》:“乃邀立符契,署以保证,然后阅之。” 唐 高彦休《阙史》卷上:“且无保证,又乏簿籍,终为所拒。”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2. 担保;担保做到。 丁玲《阿毛姑娘》第二章:“于是他们又解释那职业,且保证说那里的人都是规矩不过的。” 吴伯箫《记一辆纺车》:“开荒,种庄稼,种蔬菜,是保证足食的战线;纺羊毛,纺棉花,是保证丰衣的战线。” 2 法律名词◎ 概念1.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 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 合同法定义: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人:第三人;被保证人:债务人 特征:①从属性②相对独立性;③补充性 ◎ 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⑴保证人的积极资格 ①具有清偿能力②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 ⑵保证人的消极资格 ①国家机关和公益法人的担保人资格受到限制; 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只能在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保证行为; ③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 ◎ 共同保证共同保证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担任同一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行为.共同保证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 按份共同保证是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是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分别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 3 保险名词◎ 概念保证是保险人接受承保或承担保险责任所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某种义务的条件。由于保险合同的生效是以某种促使风险增加的事实不能存在为先决条件,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也是以被保险风险不能增加为前提,或不能存在其他风险标的为前提,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而进行风险较大的活动,必然会影响保险双方事先确定的等价地位。 ◎ 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 保证责任的方式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责责任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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