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GB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释义 | GB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作 者:本社 编 出 版 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8-1版 次:1 页 数:5 字 数:40000 印刷时间:2008-8-1 开 本:大16开 纸 张:胶版纸 印 次:1 I S B N:1380209217 包 装:平装 内容简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浆造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3年,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1年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履行国际公约和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监控要求和水污染物排放基准排水量; 3.将可吸附有机卤素指标调整为强制执行项目。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1)、《关于修订(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52号)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显示部分信息 目录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6 实施与监督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可吸附有机卤素(AOX)、二啄英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T 6920-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78-19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1987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8-1987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15959-1995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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