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
释义 |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是保定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市政府对全市辖区环境状况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分级管理,以当地政府管理环境为主,市环保局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实行业务指导。 单位简介近年来,市环境保护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不断提高环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到2007年底,市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05天,保定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西大洋水库水质一直保持优,稳定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市区昼、夜间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区划标准。 一、环保部门工作职能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拟定本市环境保护规章和办法,负责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对全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制定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以及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负责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理、排污收费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组织编制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市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的管理,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测、指导全市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二、环保队伍情况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内设9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计划处、污染控制处、项目管理处、自然保护处、宣教法规处;2005年7月22日因调整事业单位编制,由5个科级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稽查队、环境保护研究所、信息中心)调整为3个科级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研究所)。现有人数15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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