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010中国国家处方集 |
释义 | 当 当 价:¥90.00 作 者:《中国国家处方集》编委会 编写 出 版 社:人民军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1-1 版 次:1 页数:1035 字数:1783000 印刷时间:2010-1-1 开本:大32开 纸 张:胶版纸 印次:1 内容简介2010年2月7日,为规范医院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卫生部7日发布了由国内百余名医药学专家历时两年编写的《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该“处方集”将于近日印发全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这是我国首部为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由卫生部组织编写的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指导和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专业指导文件。 《中国国家处方集》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国家级权威性的处方集,它既是合理用药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实施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文件。“处方集”所遴选的药品品种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全部药物和其他一些常用药物,基本满足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疑难、复杂疾病抢救、治疗的需要。 “处方集”借鉴了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编写处方集的经验,同时也结合了我国地域分布、疾病谱、临床治疗习惯等因素,由国内百余名著名医药学专家历时两年编写而成。 合理用药是使病人获得优质医疗服务的必要条件,也是反映医疗水平的重要环节。“处方集”的编写和发布,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临床药物应用水平、落实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奠定了基础,对于促进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处方集是按照各国的国家药物政策、国家标准治疗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编写的指导性文件。它是用于指导医生遵照国家规定,对患者合理、安全、有效地进行药物治疗的专业文件,也是医院进行医疗管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施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文件。处方集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价格、作用机理、临床应用、适应范围、相互作用、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合理用药提示、剂量增减提示等信息。 作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改革的一部分,推进合理用药和推行国家处方集是2010年卫生部医政工作的要点之一。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表示,作为合理用药的专业指导性文件,国家处方集能够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临床药物应用水平、落实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奠定基础,对于促进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处方集主编、首都医科大学金有豫教授介绍说,这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国家级权威性的处方集,参照了英国国家处方集和世界卫生组织示范处方集,并结合我国实际疾病治疗情况,按疾病系统分为20章,采取“以病带药”的编写模式,收录药物1336种,以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选用原则,针对临床上20个治疗系统中常见、多发和以药物治疗为主的199种疾病,提出了用药原则和具体药物治疗方案,并详细列举了每个病种的症状和治疗策略及药物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合理用药提示等。 目录总论 一、关于处方的管理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 三、儿童与老年人用药 四、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用药 五、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药 各论 第1章 神经与精神疾病用药 第2章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 第3章 消化系统疾病用药 第4章 心血管系统疾病用药 第5章 内分泌代谢疾病用药 第6章 血液系统疾病用药 第7章 风湿免疫与骨科疾病用药 第8章 泌尿系统疾病用药 第9章 感染疾病用药 第10章 肿瘤用药 第11章 肠外肠内营养与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药 第12章 妇产科疾病用药 第13章 眼科疾病用药 第14章 耳、鼻、咽喉科疾病用药 第15章 口腔科疾病用药 第16章 皮肤科疾病用药 第17章 麻醉用药 第18章 免疫制剂与疫苗 第19章 急性中毒救治用药 第20章 诊断用药 附录 1.肝脏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与药物代谢的影响 2.药物相互作用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4.常用药物的皮肤敏感试验 5.静脉给药注意事项 6.特殊药品目录 7.部分监测药物的药动学参数 8.药品使用提示标签 药品名称索引(汉英对照) 药品名称索引(英汉对照) 疾病名词索引 名词缩略语 致谢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总论 一、关于处方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系依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于2007年2月14日发布)中的有关规定编写。 (一)概述 1.处方(prescription),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门诊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2.处方除作为患者用药的凭证外,尚具有经济和法律意义,可作为药品消耗数量和药费收入金额的原始记载文件。在遇有法律问题时也可作为证据使用。各种处方应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保存期限和销毁手续进行管理。 3.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二)处方书写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医师须在修改处再次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通用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 书摘与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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