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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2010“中华崛起—和谐中国”才艺大赛评选活动
释义

2010“中华崛起—和谐中国”才艺大赛评选活动

                                                             征 集 方 案

一、前言;

“动感亚洲,感动世界!”这是我们2010年亚运会的口号。2004年3月共有四座城市申办2010的亚运会:广州、吉隆坡、首尔、安曼,但是其它三个城市后来决定退出竞逐,最终这种骄傲落到了我们南方之都——广州,获得了第16届亚运会主办权。

为喜迎2010年亚运大会的到来,积极推动全国人民综合素质的发展,进一步地发挥才艺与学习方式把中华文化艺术推广到全世界,增强我们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稳固,现由亚洲新星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委员会、中国少儿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中心联合推出的第二届“2010‘中华崛起—和谐中国’”才艺大赛正式启动。它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新的形式为广大的青少年儿童艺术人才搭建一个全方位、多元化展示的艺术平台,为其艺术的学习、交流、实践创造更多的机会,以此达到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增进了解、博采众长、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本活动必将得到社会各界、所有艺术人才、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大力支持,成为最受欢迎和关注的艺术盛典,更将会给所有参赛人员在我们2010年亚运会来临之际带来永恒和最美好的回忆!

二、宗旨与目地;

推广中华文化的精髓、提供最好的展示平台、创建更好的锦绣明天

三、主办单位;

亚洲新星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委员会

中华少儿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四、承办单位;

深圳明星宝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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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网络;

深圳市明星宝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明星宝贝网

七、指定摄影机构;

紫晶儿童摄影机构 

八、内容、形式和分类;

1.活动内容:表演、点评、评比、颁奖盛典。

2.组织形式:各分选区通过初选、复选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选,各分赛区的评分将作为总决选评分参考之一。

3.比赛项目:

(1)声乐类:童声、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原创歌曲等。

(2)器乐类:西洋乐、民乐、电声乐、架子鼓等。

(3)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舞、街舞、拉丁舞。

(4)语言类:散文、小说、诗歌、日记、作文、童话、寓言。

(5)书画类:软笔、硬笔、篆刻、彩色水笔画、油彩粉笔画、水粉画、中国画、版画等。

(6)模特类:时装模特、广告模特、平面模特、特种模特。

(7)表演类:影视表演、主持人。

(8)曲艺类:相声、小品、鼓曲、评书。

(9)戏曲类:京剧、豫剧、黄梅戏、评剧、越剧、沪剧、川剧、秦腔、二人转、山东大鼓。

京剧乐器表演:有一定戏曲乐器功底,腰鼓、京胡、二胡、戏曲等均可比赛。

参赛剧目包括:现代戏、传统戏、新编历史戏。

(10)武术、摄影等才艺。

九、活动时间;

2010年3月1日—2010年8月;

2010年5月8—9日比赛(拟定)截止报名时间:5月3日前;

2010年7月30日—8月2号为全国总决赛时间(拟定),总决赛三晚四天流程;

十、活动地点、报名电话和地址;

     总决赛地点在湖南(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故乡,拟定)。

咨询电话:

总组委会地址:深圳福田益田村56栋103号

十一、选拔范围;

全国各地热爱艺术的人。

十二、年龄分组;

   1. 少儿组:A组6周岁以下、B组7—10周岁;

2. 少年组:A组11—14周岁、B组15—17周岁;

3. 青年组:A组18—25周岁、B组26—39周岁;

4. 中年组:40—55周岁;

5. 老年组:56周岁以上;

十三、奖项设置;

1.参加全国总决选选手按年龄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分别为金奖、银奖、铜奖、十佳奖、十优奖、最具潜力奖。

荣获金、银、铜奖的选手颁发奖杯、证书,荣获十佳奖等的选手获得证书。

2.教师奖:

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获得全国指导老师优秀育才成就奖证书。

十佳、十优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获得全国指导老师优秀园丁奖证书。

最具潜力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获得全国指导老师伯乐奖证书。

十四、评审及评分规则;

“2010‘中华崛起—和谐中国’”按全国比赛惯例,以及对每位选手负责的原则来评分,评审工作全部由“2010‘中华崛起—和谐中国’”才艺大赛主题办公室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干涉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

1、初选(海选)和复选在当地指定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2、各赛区半决赛由赛区评审委员会指派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3、每场比赛指定3个评委,以3个评委平均分相加除于3计算出选手分数。小数点后只保留2位数;

4、各项比赛评分将采取10分制。最高分为9.99分,最低分为8.00分;

5、各项目获奖评分规定:

特金奖1名9.99分

金奖3名9.60—9.98分

银奖5名9.20—9.59分

铜奖8名8.80—9.19分

十佳奖10名8.60—8.79分

十优奖10名8.30—8.59分

最具潜力奖10名8.00—8.29分

①如果在同组评选中,出现多名选手分数在最高奖项分数线内的,整组将按照分数的由高至低排列评出金、银、铜等对应奖项,奖项设定的名额不变(名额具体见奖项设置);

②如果在同组评选中,出现整组选手得分都没有达到规定金、银、铜等奖的获奖分数线的,对应分数线的奖项将空缺;

③如果在同组评选中,出现选手分数完全相同的,选手可以并列获得此奖项;

6、比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选手分组和分场次完全由大赛赛务部电脑中心负责,大赛评审委员会和每个赛场评委只知道选手参赛号,不知道选手来自何地、什么名字,以避免评委作弊嫌疑,选手参赛号由电脑即时自动抽签产生;

7、各比赛现场进行实况录象,评委现场点评、当场亮分、每场赛后即时公开选手分数,每位评委的评分和评语将完整保留在大赛最高评审委员会备案,以便查询;

8、公布选手分数时,赛务部将连同每个赛场评委姓名,以及对每个选手评分和选手获得总分一起公布,便于选手核对查询;

9、如选手对评委评分产生异议,可到当地领队处领取“异议申报表”,认真填写签字后由领队上报“2010‘中华崛起—和谐中国’”异议委员会,由异议委员会核对赛场录象和评委评分条,并做出相应准确的处理决定。

十五、报名办法和须知;

1、采取单位推荐、社会报名,尽量给更多的新人提供参与的机会。

2、当地未设立分选区组委会的,可在邻近城市组委会报名。

3、报名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5寸艺术照和生活照各2张。

4、按报名表要求详细填写“2010‘中华崛起—和谐中国’”报名表。

5、选手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报一个或多个项目。

亚洲新星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委员会

中华少儿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深圳市明星宝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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