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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2009司法考试记忆通
释义

2009司法考试记忆通

作 者: 阮征 等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

字 数: 189000

版 次: 1

页 数: 252

开 本: 24开

印 次: 1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09307779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法律 >> 法律考试 >> 司法考试

定价:¥25.00

编辑推荐

数字记忆·比较记忆,归类记忆·图表记忆,思路更清晰·考点更形象,重点更突出·记忆更持久。

内容简介

从2006年初首度推出本书以来,《司法考试记忆通》始终雄踞司法考试图书畅销榜前三名。作为一本能从庞杂的司法考试类图书市场中脱颖而出,并连续热销三年的司法考试记忆类图书,本书的致胜秘诀是什么呢? 根据考生的反馈信息,可以总结出本书的两大秘诀:一是体系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帮助考生形成清晰的复习思路,显著提高复习效率;二是复习方法独特,通过图表记忆、数字记忆、比较记忆等方法,使得考点形象化,记忆效果更持久。 因为用心,所以卓越。真诚希望《司法考试记忆通》一书能祝您达成夙愿,早日敲开法律专业人执业的大门!

目录

第一章 法理

复习记忆指导

一、法的概念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二)其他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二、法的价值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五种规范作用

(二)法的两种社会作用

四、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二)确定性规则和非确定性规则

(三)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五、两大法系的比较

六、法与社会

第二章 法制史

复习记忆指导

一、中国法制史

(一)各个朝代法律制度

(二)首次事件列表

(三)重要法典

(四)重要数字列表

(五)刑罚演变

(六)各朝司法机关

二、外国法制史

(一)重要事件列表

(二)主要法典的基本内容

(三)重要关键词列表

第三章 宪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国家机关

(一)全国人大职能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制度

(三)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制度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五)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监督职能

(六)国家主席

(七)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

二、选举、人大代表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人大代表的选举

(三)人大代表资格的停止和终止

(四)代表的权利和活动

三、立法体制

四、宪法修正案

五、数字记忆点

第四章 经济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限制竞争行为

二、反垄断法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

(二)产品损害赔偿

四、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设立

(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五、证券法

(一)股票、公司债权发行、上市条件比较

(二)证券交易的禁止行为

(三)重要数字记忆

六、个人所得税法

七、企业所得税法

八、税收征管法

(一)延期缴纳

(二)税收保全措施

(三)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的分类

(二)试用期规定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四)用人单位经济补偿

(五)劳动争议的解决

(六)知识点数字记忆

十、土地房产法

(一)土地法

(二)城市房地产法

第五章 国际法

第一节 国际公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国际法主体

(一)国家

(二)国际组织

二、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一)领土

(二)海洋法

(三)外层空间法

三、国际法上的个人

(一)国籍的取得和丧失

(二)引渡

第二节 国际私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冲突规范

(一)冲突规范的结构

(二)冲突规范(中国)

二、冲突规范的制度

(一)识别

(二)反致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国际货物买卖

(一)国际贸易术语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三大提单公约的比较

三、国际海运保险

(一)损失

(二)保险的类别

四、国际贸易支付

(一)托收

(二)信用证

五、WTO相关规则

六、MIGA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第六章 刑 法

复习记忆指导

第一节 刑法总论

一、犯罪构成

(一)犯罪客体

(二)犯罪主体

(三)犯罪主观要件

二、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要件和分类

(二)共犯人的责任

三、罪数

(一)类型

(二)特殊情形

四、刑罚

(一)刑罚体系

(二)量刑情节

(三)量刑制度:数罪并罚的计算

(四)刑罚的消灭

第二节 刑法分则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三)金融诈骗罪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故意杀人罪

(二)强奸罪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

(四)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比较

(五)侮辱罪与诽谤罪比较

四、侵犯财产罪

(一)特殊点

(二)抢劫罪

(三)盗窃罪与相关罪名的比较

(四)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比较

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二)妨害司法罪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六、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一)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第七章 刑事诉讼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数字记忆

(一)侦查阶段的期限规定以及相关数字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规定以及相关数字

(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中的期限规定以及相关数字.

二、图表记忆

(一)管辖

(二)强制措施

(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四)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各阶段的权利

三、比较记忆

(一)刑诉、民诉以及行政诉讼中回避决定权之比较

(二)委托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之比较.

(三)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所涉的主要时限问题比较

第八章 行政法

复习记忆指导

第一节 行政法

一、比较记忆法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二)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派出机关

(三)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类型

(五)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与行政诉讼的原告

(六)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的被告

(七)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与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

二、归类记忆法

(一)行政处罚程序

(二)行政许可程序

(三)听证程序

(四)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五)行政复议程序

三、知识点图表记忆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法律渊源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行政处罚的适用

(四)行政处罚的执行

(五)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六)行政复议的处理

(七)国家赔偿的主体

(八)国家赔偿的范围

(九)国务院机构最新列表

四、重要数字归纳记忆法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

一、数字记忆

二、行政诉讼法图表记忆

(一)证据提供

(二)证据认定

(三)行政诉讼一审程序的判决

(四)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处理

第九章 民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民法总论

(一)代理

(二)诉讼时效

二、物权法

(一)所有权

(二)担保物权

三、侵权法

(一)各种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二)雇工与帮工(合称工人)的相关侵权责任

(三)共同侵权

四、合同法

(一)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五)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六)违约责任

五、婚姻继承

(一)夫妻财产关系

(二)离婚的法律后果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六、专利法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七、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的产生和保护

(二)著作权法律关系

八、商标法

(一)商标注册

(二)商标的保护

第十章 商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公司法

(一)公司设立

(二)公司设立程序

(三)公司股东

(四)公司组织机构

二、合伙企业法

(一)人伙

(二)退伙

三、外商投资企业法

四、企业破产法

(一)重要机构

(二)程序

五、保险法

六、票据法

(一)汇票、本票、支票比较

(二)票据行为

七、海商法

(一)法律适用

(二)共同海损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复习记忆指导

一、民事诉讼法数字记忆

(一)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的时限以及其他相关数字

(二)人民法院应当遵守的时限以及其他相关数字

(三)仲裁程序中应当遵守的时限以及其他相关数字

二、民事诉讼法图表记忆

(一)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

(三)级别管辖

(四)地域管辖一般规定

(五)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六)侵权引发诉讼的管辖

(七)证明责任简图

(八)上诉案件的审理

(九)再审程序启动的条件和程序

三、民事诉讼法比较记忆

(一)确认之诉、形成之诉与给付之诉之比较

(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中专属管辖之比较

(三)共同诉讼之比较

(四)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的比较

(五)合议庭的组成

(六)一般民诉财产保全与涉外民诉财产保全的区别

(七)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延期审理之比较

(八)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之比较

(九)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之比较

(十)四种特别程序之比较

(十一)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中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之比较

四、三大诉讼法跨法比较记忆

(一)管辖问题

(二)审判组织

(三)诉讼主体

(四)撤诉

(五)审理程序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法理

复习记忆指导

司法考试改革的方向是越来越注重对考生能力的考查和对法学理论相对深层次的理解。近几年的真题中,法理学部分客观题分值均为23分,卷四主观题相关的分值在30分以上,07年和08年更达到了45分。因此,法理学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内容,建议考生一定要加以重视。

2005年以来,司法考试法理学部分的命题尝试通过案例或具体法条的规定来考查涉及到的法理学原理。2008年卷一15道客观题中有7道是这种题型。考生学习法理学不能死记知识点,一定要理解其真正的含义。法理学的考查重点一直高度集中于法的本体和法的运行这两部分;法的演进和法与社会是次重点。考生在全面深入地复习大纲知识点的基础上,再精研历年真题,把握出题思路,当能攻下这门学科。

一、法的概念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法的正式性

(1)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又称法的官方性、国家性;

(2)法的正式性体现在法总是公共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

(3)法的正式性体现在法总是依靠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现;

(4)法的正式性体现在法总是借助于正式的表现形式予以公布;

(5)法的正式性表明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的阶级性

(1)在阶级社会,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阶级性;

(2)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3)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极大的权威性;

(4)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

法的物质制约性

(1)法的内容最终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指统治阶级赖以建立其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

(3)从根本上说,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

(4)法不是统治阶级任意专横的表现,它不能违背客观规律。

(5)法的社会性是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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