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23黑龙江尚志市持枪抢劫银行案 |
释义 | 案发2012年1月23日2时29分,哈尔滨银行尚志支行二楼监控室值班的经警发现有人在二楼办公区走动,随后该人来到监控室门口欲强行进入室内,在踹门和用猎枪击打监控室玻璃时,枪弹将监控室玻璃击穿,同在二楼值班的副行长胡某听见声音后出门察看,犯罪嫌疑人用枪将胡逼到房间后逃离现场。 案发时值龙年春节正月初一,社会反响强烈,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市领导和省公安厅领导相继做出重要批示。 侦破案发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孙邦男带领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崔道植和省厅刑侦总队等相关工作人员赶赴尚志市指导案件侦破工作。孙邦男副厅长带领工作组细致复勘了案发现场,详细听取了前期工作情况汇报,反复观看了现场视频图像。经过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确定此案系由盗窃案件渐进演化而成的持枪抢劫案件,重新划定了重点排查侦查的工作范围,明确了的侦查方向,提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侦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哈尔滨市公安局指导尚志市公安局组织力量第一时间开展侦破工作,专案人员共走访排查6000多户近2万人,审查群众举报线索30余条,发放案件协查通报一万余份,悬赏10万元发动群众举报线索。根据省厅的整体部署,专案组将侦破尚志市春节前发生的盗窃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开展,经梳理发现尚志市1月13日发生的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与本案有并案依据,于是将两案串并侦查。根据对前起盗窃案件赃物的侦控,于2月13日15时将犯罪嫌疑人姜海洋抓获。 审讯经初审,犯罪嫌疑人姜海洋供述自2011年8月份以来,先后在牡丹江、哈尔滨等多地入室盗窃、撬盗车库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姜交代了1月23日抢劫银行的作案过程。据姜交待,其于1月21日在尚志市一车库内实施盗窃行为时,发现车库内存有枪支,将枪支盗走后藏于车内。1月22日晚,姜酒后打车从一面坡来到尚志,先在尚志市平房居民区实施入室盗窃,盗得黄大衣、手电、帽子等物,而后来到哈尔滨银行尚志支行通过撬窗入室拟再次实施盗窃,在现场未翻到值钱物品,随后出去取枪返回银行,萌生抢劫动机,其返回银行后被经警发现,在夺路逃跑时击打监控室玻璃致枪支走火将玻璃击穿,此时银行内另外值班人员出来对其夹击,其持枪威逼值班人员后逃走。 根据姜的供述,专案组将被盗枪支及猎枪弹等全部缴回,同时传讯了车库被盗案的当事人,正在深入追查枪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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