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蹼泳 |
释义 | 蹼泳是指戴轻便潜水装具,按规则在游泳池内比赛速度的运动项目。蹼泳比赛包括蹼泳、屏气潜泳、器泳。蹼泳是在游泳池中竞速潜水的一个运动项目。蹼泳运动大体分为水面蹼泳、水下屏气游泳和水下带空气呼吸器的潜泳三大类,共21个比赛项目。其特点是泳姿新颖,速度快,并且它在运动形式、技术特点、生理负荷和能量消耗等方面都有别于游泳运动。 基本简介蹼泳是潜水运动中的一个项目。蹼泳产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在现代潜水运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1986年底,国家体委作出决定,为了适应今后开展活动和国际比赛的需要,将中国目前开展的游泳池竞速潜水比赛名称统一改为“蹼泳竞赛”,大体分为水面蹼泳、水下屏气游泳和水下带空气呼吸器的潜泳之类,有21个比赛项目。 蹼泳是一个独特的运动项目,不仅泳姿新颖,速度快,而且在运动形式、技术特点、生理负荷和能量消耗等方面都有别于游泳运动。蹼泳开始是在欧洲国家盛行,七十年代后期,开展这个项目的国家越来越多,到1982年,已发展到34个国家,迄今为止,已举办了10届欧洲锦标赛和3届世界锦标赛,并已列入世界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 历史发展蹼泳属于潜水运动,而潜水最初是作为谋生手段发展起来的。据历史书籍记载,原始的潜水——“扎猛子”在中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到了明代,广西、广东等地的水下采珍已经开始使用呼吸管潜水。1943年法国潜水者Y?库斯托和雅克制成压缩空气呼吸装置,给潜水运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潜水作为体育运动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1959年1月在法国巴黎成立了世界水下活动联合会,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60年代,世界各国采用实用潜水作为竞赛项目,如水中捞物、潜水定向、背脱装具、潜泳等。进入70年代,潜水运动竞赛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戴脚蹼的游泳、带压缩空气呼吸装具的潜泳、屏气游泳、水中定向、长距离的代脚蹼游泳和水下狩猎以及水下球类等以速度为主的竞赛项目。国际上把在游泳池中的竞速潜水这个项目统称为蹼泳。1986年底中国国家体委做出决定,为适应今后开展活动和国际比赛的需要,将中国开展的游泳池竞速潜水比赛名称统一改为“蹼泳竞赛”。 比赛类型蹼泳以比赛模式来分,主要分为叁大类,包括水面蹼泳、闭气潜泳及器泳 水面蹼泳(Surface) 运动员全程在水面前进,并利用呼吸管进行换气,赛程分为50、100、200、400及1500米四项。 器泳(Immersion) 需要双手伸直,并握着压缩氧气筒,利用口吸气、鼻唿气, 运动员手持小型压缩空气瓶,全程在水面下潜泳,赛程分为100、400及800米 叁项。 屏气潜泳(Apnea) 无任何唿吸器材,亦不准露出水面,故需要闭气潜入水中一口气游完全程,赛程50米。 比赛规定①蹼泳比赛装具有脚蹼、眼镜和呼吸管。比赛规定运动员只能用爬式、海豚式或这两种姿势的混合式,运动员不得全身潜入水中,出发或转身后允许在15米内做一次潜泳。 ②屏气潜泳比赛装具有脚蹼、眼镜。比赛规定禁止使用呼吸管,运动员必须在水下游完全程,身体和装具任何部分不得露出水面。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必须用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在水下触及终点池壁。触壁时,手可破水面。进行40米、25米比赛时,采用自动计时装置,运动员头部过终点线出水时计取成绩。 ③器泳比赛装具有脚蹼、眼镜和压缩空气呼吸器。比赛规定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呼吸气瓶中的压缩空气。在整个比赛全程,运动员和装具都必须保持在水下,只在转身时,允许运动员身体和装具的任何部分露出水面。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必须用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在水下触及终点池壁。采用自动计时装置,触壁时,手可破水面。 竞赛规则参赛者第一条比赛参加者 一、必须执行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 二、必须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 三、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领队必须参加有关会议。 五、对裁判判决如有异议,可由领队于当场比赛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抗议书。 六、仲裁委员会对抗议书的处理不得超过该抗议书提交后的12小时。经核实如纯属裁判人员错误,除对裁判人员进行处理外,仲裁委员会有权责成总裁判改判。仲裁委员会处理抗议书的结论,由仲裁委员会主任转告提交抗议书的代表队领队。 七、除该组比赛的运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裁判员第二条人数 一、总裁判1人,副总裁判l—3人。 二、编排记录长1人,副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2—8人。 三、检录长1人,副检录长1—2人,检录员2—4人。 四、发令长1人,发令员2人。 五、计时长1人,副计时长l—2人,计时员24人。 六、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2人。 七、检查长1人,副检查长l—2人,检查员10—14人。 八、终点裁判长1人,副终点裁判长l—2人,终点裁判员6—8人。 九、报告员l—2人。 十、潜水医生1人。 主要职责总裁判及副总裁判(一)领导和分配全体裁判员的工作。 (二)正确解释竞赛规则和规程中的规定,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 (三)当裁判员的判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作最后决定。 (四)根据本人的观察或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资格;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可建议大会作适当处理,必要时停止其职务。 (五)比赛前检查场地设备(包括自动计时装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根据气候条件和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权临时中止或变更比赛时间。 (六)当所有的比赛运动员和裁判员都就位作好准备时,即以断续哨音通知发令员开始每一组的比赛。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时,有权发出信号召回运动员。 (七)在每组每项的成绩单上签名后公布。 (八)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进行工作。总裁判缺席时,由副总裁判代理其职责。 编排记录长及编排记录员(一)编排记录长负责领导和分配编排记录员的工作。 (二)编排记录员于比赛前,根据规则、规程、报名单和大会日程,填写比赛卡片,编制秩序册。 (三)准确记录并及时公布运动员的成绩;预赛后,按成绩编排决赛秩序。 (四)比赛结束后,尽快编制成绩册,经总裁判签名后送交大会。 检录长及检录员(一)检录长负责领导和分配检录员的工作,赛前核对全部运动员的比赛卡片。 (二)比赛前,根据分组名单点名,并带运动员到候赛处;比赛结束后,组织运动员离场。颁奖时,负责点名及引导工作。 (三)负责检查运动员的装具、服装是否符合比赛规定,运动员是否做好比赛的准备。注:运动员必须穿不透明的游泳衣(裤)参加比赛。游泳衣必须是完整的(不能是两截的)。 发令长及发令员(一)发令长负责领导和分配发令员的工作,准备好比赛所用的发令器材。 (二)检录员将运动员带入场地后,发令员有权指挥入场的运动员按规定进行比赛。 (三)发令员应站在游泳池的侧面,离出发池端5米以内处,得到总裁判的信号后,即可令该组开始比赛。 (四)发令员有权判定运动员出发是否抢码。如有抢码,应即鸣哨和发出水下音响召回信号,并记录抢码情况。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时,须经发令长签字并提交总裁判判定。 (五)运动员延误比赛或蓄意不服从命令或在出发时有任何(除出发抢码外)犯规行为,经总裁判同意后,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但这一取消不算作一次出发抢码。 (六)发令员必要时应向运动员说明有关比赛的口令、出发和退场等事宜。 (七)发令员还负责检查、判罚运动员非法入池的犯规。 计时长及计时员(一)计时长负责领导和分配计时员的工作,副计时长协助计时长工作。 (二)计时长应在比赛前检查所有的计时表是否准确。 (三)计时长要根据发令员的信号,按动自己的计时表,以备检查、校对或补充之用。每组比赛完毕,收集成绩卡片,必要时须查看计时表、核对比赛成绩。计时长须与终点裁判长核对成绩和名次。 (四)计时员负责计取运动员的比赛成绩,井将成绩登记在成绩卡片上。计时员应根据发令员的信号开始计时,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将表按停。 (五)当计时长要求查表时,计时员应将计时表出示受检。在计时长发出回表信号前,计时员不得回表。 (六)计时员负责检查终点一端的转身、接力出发和到达终点时有无犯规动作。 采用人工计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每条泳道设三名计时员,如果条件不允许,可酌情减少(全国和国际性比赛以及创全国纪录必须每道设三名计时员)。 2.在三名计时员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表所计的成绩相同时,此成绩应作为正式成绩,三块表所计的成绩各不相同,应以中间的成绩作为正式成绩。如果只有两块表,而所计的成绩各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成绩作为正式成绩。 3.若终点名次和计时成绩不一致,总裁判判定以终点判断为准时,计时长应将第一名与第二名的成绩加起来平均,作为第一名和第二名的成绩。 4.使用精确至1/10秒的秒表,所计取的成绩,如秒针稍过,应按较差的时间决定成绩。 使用精确至1/100秒的秒表,所计取的成绩,应按“秒针稍过,应按较差的时间决定成绩”的原则,进位成1/10秒的成绩。 自动计时长及自动计时员(一)自动计时长负责领导和分配自动计时员的工作。 (二)自动计时长应在赛前检查和调试自动计时装置的一切设施。 (三)自动计时员全面安装、调试全部自动计时装置,比赛时操作主机及其他设备。 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如果没有录像重放设备,须按规则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工计时员进行工作。比赛中连同人工计时的名次、成绩均登记下来,判定时首先采用自动计时装置的记录。 2.用精确至1/100秒自动计时装置时,成绩记录取至秒数后两位数作为成绩记录。 使用精确至1/1000秒自动计时装置时,成绩记录不取秒数后第三位数,也不以此来判定名次。如至百分秒数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检查长及检查员(一)检查长负责领导和分配检查员的工作。副检查长协助检查长工作。 (二)检查员负责观察运动员的游进动作和转身动作是否符合规则规定。发现运动员违反规则时,应填写检查表,由检查长审核签字后,送交总裁判判定。 (三)转身检查员在长距离比赛项目中还负责报趟。 (四)定位检查员负责检查15米线的潜越犯规情况,并掌管召回线。当残泳比赛有运动员出发抢码时,应迅速放下召回线,将运动员拦回。每场赛前要认真检查召回线的设备是否良好。 (五)检查员负责救生工作,在比赛中,要随时注意运动员的安全。赛前应将救生器材准备好。 终点裁判长及终点裁判员(一)终点裁判长负责领导和分配终点裁判员的工作。副终点裁判长协助终点裁判长进行工作。比赛中负责观察全面情况,综合终点裁判员的意见,准确地判定每组比赛名次。 (二)终点裁判员按分工岗位准确判断每组比赛名次。 (三)终点裁判员应坐在位于终点延长线的梯形架上,以使在全部比赛中能清楚看到整个游程和终点线。 报告员在总裁判的领导下,及时介绍比赛项目和进行情况,并宣布比赛成绩。 潜水医生(-)在总裁判的领导下,负责比赛运动员的医务保健工作。 (二)审定运动员的健康证明,井有权确定其是否可以参加比赛。 (三)检查并鉴定供比赛用的压缩空气是否符合规定。 (四)当运动员出现潜水疾病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并确定其是否能继续参加比赛。 (五)督促救护人员做好救护的准备工作。 参赛办法一、参赛单位必须按竞赛规程的规定,确定每项参加人数和每人参加的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后不得替补和更改项目。 三、接力比赛以队为单位,每单位可在报名参加比赛的同队运动员中任选四人参加。预、决赛中参加者可任意调换。每次必须在该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将运动员名单交检录处,否则以弃权论处。接力赛中如颠倒棒次应判为犯规。 四、运动员(队)某项比赛弃权,将不得参加下一项次的比赛。 比赛装具一、脚蹼不受尺寸和材料的限制,但是脚蹼必须包括穿着部分及与其相连的残片部分。 二、少年运动员(14周岁和14周岁以下)参加各项比赛,穿戴脚蹼尺寸,玻璃钢部分长不得大于55厘米,宽不得大于50厘米。三、允许在游进中戴用保护眼睛和改善视力的眼镜或面罩。 四、呼吸管不能安装导流装置。呼吸管全长不得超过48厘米,内径不得大于23毫米。 五、各项比赛中,运动员只能依靠自己身体的力量和规定的器材、装具游进,不得借助任何附加器械推动身体前进。 六、器泳比赛中,使用气瓶的容积:100米不小于0.7升;400米不小于3升;800米不小于7升。 七、不得使用超过试压所限日期(以检验钢印为准)和超过工作压力(200公斤/平方厘米)的气瓶。 八、不得使用其他额外装备或浮力装置。 九、使用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器材、装具,不准参加比赛。 比赛次序编排(一)在报名单上要注明运动员的最近成绩。未注明成绩的,则作为成绩最差的安排比赛次序。如有这样的运动员超过两人时,则按报名时间先后排定比赛次序,如报名时间相同,则由编排裁判抽签排定比赛次序。 (二)预赛(以8条泳道游泳池为例) l.编组 1.在设有8条泳道的游泳池比赛时,参赛人数8人以下,编一组;9人~16人,编两组;17人~24人,编三组;以此类推。参赛人数仅一组时,其赛次应改为决赛。 2.参赛人数在两组或两组以上时,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或接力队,编在最后一组,次好的编在倒数第二组,从最后一组编到第一组后,再以同样的办法编排每个组的第二个运动员或接力队。以此类推,把所有的运动员或接力队编排完毕。 3.比赛中不得将不同性别、不同项目和不同距离的运动员混合编组。 2.编道 1.在设有8条泳道的游泳池比赛时,同一组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或接力队安排在第4泳道上,其他运动员或接力队按成绩,以5、3、6、2、7、1、8泳道的顺序进行安排。报名成绩相同的运动员或接力队抽签排定泳道。 2.50米项目由组委会决定出发端,但其泳道的编排均按其他项目在出发一端进行出发的方法安排。 (三)决赛 1有预赛的决赛 按预赛成绩的优、次以4、5、3、6、2、7、1、8为序编道。 2.无预赛的决赛(分组决赛) 1.按报名成绩的顺序,将第1至第8名运动员排在最后一组,第9至16名排在最后第二组,以此类推。泳道安排按4、5、3、6、2、7、l、8为序的原则。 2.两组或两组以上的组内至少应有三名运动员或三个接力队。但在编排后,如有运动员或接力队弃权,赛组内可少于三名运动员或三个接力队。 出发(一)名比赛项目均从出发台上出发。 (二)运动员入场,报告员介绍运动员后,运动员开始着装,限定在35秒内坐上出发台;总裁判发出断续哨音,发令员发出连续哨声后,运动员立即做好出发准备(在发出出发信号前,身体任何部分不允许移动)。当所有运动员身体都处于稳定静止时,发令员则发出出发信号(鸣枪),这时运动员才能做出发动作。 (三)运动员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出发即算抢码。第一次如有运动员抢码,发令员应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第三次出发时,无论哪一名运动员抢码,应即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注:1第二次出发时,如发现运动员抢码,但已鸣枪,应继续比赛。发令长应在该组比赛结束时,将抢码运动员的犯规情况报告总裁判判定。 2.第二次出发时,如在鸣枪前即发现有运动员抢码,则不再鸣枪,处罚犯规运动员后,再发令。 3.如发令枪发生故障,有些运动员已经出发,发令员应即鸣哨并用水下音响信号或用召回线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不算运动员犯规。 犯规类型凡犯下列规定之一者,均取消比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 二、运动员不得用任何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游进,否则即算犯规。 三、运动员在转身和到达终点时,必须按规定用身体(包括脚蹬)某部分触及池壁,否则即算犯规。如运动员未触及池壁,但返回重新按正确的方法触及池壁,不算犯规。器泳比赛时,气瓶不得触壁,否则即算犯规。 四、由于某运动员犯规而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应允许受干扰的运动员补测成绩。如在决赛中发生上述情况,必要时可令该组重新决赛(犯规运动员除外)。 五、蹼泳比赛中,允许运动员在池底站立,但不得手扶泳道线,否则即算犯规。 六、参加各项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用各项比赛规定的必备装具游完全程,否则即算犯规。 七、接力比赛中,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即双足离台出发,应算犯规。如运动员发觉错误,重新返回池壁后再行游出,则不算犯规。 八、接力比赛时,队中任何一名运动员犯规,即算该队犯规。 九、接力比赛时,当后一棒运动员游完第一个50米时,前一律运动员尚未起水者,即算该队犯规。 十、接力比赛时,在各队的运动员游完全程之前,除应游该棒的运动员外,其他任何接力队员如果进入水中,即算该队犯规。 第八条退出比赛 比赛途中,如遇装具故障或自我感觉不适时,应立即退出比赛,不得妨碍他人比赛。 名次评定一、根据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的成绩,决定各单项名次。 二、预赛后,如遇运动员成绩相等而无法确定参加决赛人选时,成绩相同者必须重赛,以抽签方法安排泳道。重赛的时间应在当场比赛后尽快进行,如运动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重赛,则作弃权论。 三、如果采用自动计时装置,预赛后,同组或不同组的运动员成绩相同者,都必须重赛,按重赛后的名次确定参加决赛人选,。 四、如采用人工计时,预赛后,同组的运动员成绩相同不重赛,按预赛的名次确定参加决赛人选。不同组的运动员成绩和同者,按下面三例精神确定重赛的运动员,根据重赛后的名次确定参加决赛人选。 例: (一)在某项预赛后,两组或两组以上的运动员成绩相同,需要确定一名参加决赛时,应按各组终点名次最前的一名参加重赛。重赛后名次最前的一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二)在某项预赛后,A组中的甲、乙、丙(按终点名次排列顺序)运动员与B组中的甲运动员成绩相同,需要确定两名参加决赛时,A组丙应淘汰,由A组乙和B组甲重赛,重赛后优胜者与A组甲参加决赛。 (三)在某项预赛后,A组中的甲、乙运动员与B组中的甲、已运动员成绩相同,须要确定两名参加决赛时,应由这四名运动员一起重赛,重赛后名次列前的两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五、采用人工计时,如计时成绩与终点名次有交叉,除50米屏气潜泳外,均应以终点判断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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