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窦玉前 |
释义 | 人物简介:基本信息哈工大法学院副教授 窦玉前,女,1971年7月生,汉族,黑龙江北安人,中共党员,副教授,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与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与研究。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师党支部书记。 1、1990年——1994年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本科学习; 2、1994年——2000年 哈尔滨建筑大学任教,从事法律基础教学与研究; 3、2000年——2002年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4、2000年至今 哈尔滨工业大学 社会兼职:1、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2、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3、 黑龙江省法学会理事; 4、 黑龙江省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5、 哈尔滨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6、 哈尔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诉讼法 学术成果:律基础教学与行政法表现:1、《关于完善我国无权代理制度的思考》;第一作者,《学术交流》2000.5 2、《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缺陷及其改善的途径》;第一作者,《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 3、《行政法的现实反映与价值追求》;独立,《学术交流》2003.6 4、《论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独立,《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5 5、《论行政法治的法制基础》;独立,《学术交流》2005.3 6、编著:《继承与发展: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年版。 2004年在法学院组建过程中,重点选择民事诉讼法研究方向,在探索适宜的教学方式的同时,致力于民事诉讼法研究新成果的传授,使该学科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中占有一席之地。并积极参与学院的知识产权教育且取得一定成果。 7传统管辖权规则在网络侵权案件中的优化——兼评《民事诉讼法》修改稿的相关内容 近期研究为:1、《从书斋到田野:法律教育应当推广诊所式教学》;第二作者,《继续教育研究》2005.2 2、《诊所法律教育实践中的个别化及消解---以教育平等理念为视角》;第一作者,《科教论坛》2008.3 3、《法院调解实现中的冲突化解与合意纯化》;第一作者,《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 4、《保险纠纷解决的法律思考》;独立,《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5、《法院查证的能力限制的合理性探析》;独立,《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3 6、《传统管辖权规则在网络侵权案件中的优化——兼评《民事诉讼法》修改稿的相关内容》;《学术交流》2006.5 7、《当事人处分权与事实探知绝对性的冲突与协调》,独立,《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4 8、保护人权与提高效率的平衡——欧洲人权法院2004年改革评析,第二作者,《法律适用》,2006年第1、2期合刊,第179-183页 9、《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协调》;独立,《学术交流》2007.11 10、《美洲人权法院——在困难中前进的区域人权保护司法机构》;第二作者,《人民司法》,2005.12 11、《价值平衡与民事再审程序的修改》;独立,《学术交流》2009.8 12、《信息不对称视阈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第二作者,《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6 13、《我国引入惩罚性赔偿的理论障碍批判》;第二作者,《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14、《金融企业社会责任论——以利益衡平为视角》,第二作者,200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年会论文集 15、副主编:《网络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科研课题: 1、《高等院校学业导师制的建立与完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委员会,2003.4——2005.5,获省级二等奖; 2、《诊所教育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哈工大文科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主持,已结题; 3、《国际司法制度研究》,哈工大文科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第三参加人,已结题; 4、《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哈工大文科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第二参加人,已结题; 5、《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比较研究》,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第一参加者,已结题; 6、《我国理工科院校知识产权教育研究》,黑龙江省新世纪教育改革工程主持,在研。 7、《网络侵权救济机制研究》,司法部2010—2012年一般课题,第一参加者,在研。 在上述3、4、5、7的课题中,主要进行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 获奖情况:论文《行政法的现实反映与价值追求》获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青年佳作奖,2006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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