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窦群 |
释义 | 人物简介窦群,字丹列。兄弟皆擢进士第,独群以处士客于毗陵。韦夏卿荐之,为左拾遗,转膳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出为唐州刺史,武元衡、李吉甫共引之,召拜吏部郎中。元衡辅政,复荐为中丞。后出为湖南观察使,改黔中,坐事,贬开州刺史。稍迁容管经略使,召还卒。诗二十三首。 史籍记载窦群,字丹列,扶风平陵人。祖亶,同昌郡司马。父叔向,以工诗称,代宗朝,官至左拾遗。群兄窦常、窦牟,弟窦巩,皆登进士第,唯群独为处士,隐居毗陵,以节操闻。及母卒,啮一指置棺中,因庐墓次终丧。后学《春秋》于啖助之门人卢庇者,著书三十四卷,号《史记名臣疏》。 贞元中,苏州刺史韦夏卿以丘园茂异荐,兼献其书,不报。及夏卿入为吏部侍郎,改京兆尹,中谢日,因对复荐群。征拜左拾遗,迁侍御史,充入蕃使秘书监张荐判官。群因入对,奏曰:“陛下即位二十年,始自草泽擢臣为拾遗,是难其进也。今陛下以二十年难进之臣,用为和蕃判官,一何易也?”德宗异其言,留之,复为侍御史。 王叔文之党柳宗元、刘禹锡皆慢群,群不附之。其党议欲贬群官,韦执谊止之。群尝谒王叔文,叔文命撤榻而进。群揖之曰:“夫事有不可知者。”叔文曰:“如何?”群曰:“去年李实伐恩恃贵,倾动一时,此时公逡巡路旁,乃江南一吏耳。今公已处实形势,又安得不虑路旁有公者乎?”叔文虽异其言,竟不之用。 宪宗即位,转膳部员外,兼侍御史知杂,出为唐州刺史。节度使于頔素闻其名,既谒见,群危言激切,頔甚悦。奏留充山南东道节度副使、检校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宰相武元衡、李吉甫皆爱重之,召入为吏部郎中。元衡辅政,举群代己为中丞。群奏刑部郎中吕温、羊士谔为御史。吉甫以羊、吕险躁,持之数日不下,群等怒怨吉甫。 三年八月,吉甫罢相,出镇淮南,群等欲因失恩倾之。吉甫尝召术士陈登宿于安邑里第。翌日,群令吏捕登考劾,伪构吉甫阴事,密以上闻。帝召登面讯之,立辩其伪。宪宗怒,将诛群等,吉甫救之,出为湖南观察使。数日,改黔州刺史、黔州观察使。在黔中,属大水坏其城郭,复筑其城,征督溪洞诸蛮。程作颇急,于是,辰、锦生蛮乘险作乱,群讨之不能定。六年九月,贬开州刺史。在郡二年,改容州刺史、容管经略观察使。九年,诏还朝,至衡州病卒,时年五十。 群性狠戾,颇复恩雠,临事不顾生死。是时征入,云欲大用,人皆惧骇,闻其卒方安。二子:谦余、审余。 山东省旅游局副局长窦 群,1966年6月生,45岁,山东济南人,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旅游局副局长。 主要履历: 2002年6月任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计划发展处助理调研员; 2004年8月任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副处长; 2005年3月任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规划资源处副处长; 2007年3月任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规划资源处调研员兼副处长; 2008年12月任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规划与资源处调研员兼副处长; 2009年6月任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规划与资源处处长。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窦群为山东省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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