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鹦歌戏 |
释义 | 清乾隆、嘉庆之际,山阴、会稽一带盛行“鹦歌戏”、扮演者多为一旦一丑,偶有三人演出,故亦称“对子戏”或“三脚戏”。从业者非专业戏文子弟,俗谓之“串客”。演出以说唱新闻与小型杂扮相结合的形式,反映民间生活,尤以男女私情为多。故常遭官府榜禁,亦受道学家们非议,不能道人《纸糊灯笼》曰,“古云:'鹦歌、表子、戏子、猴、吃死空子不回头',真话”。主要流行于绍兴府各县及杭、嘉、湖与宁波一带。1957年,从业者以为“鹦歌戏”之名不雅,遂改名绍兴滩簧。 艺术特色----绍兴滩簧内容多为世俗情态,剧中人多为名色平民,但常仅具有身份而非确指,如干哥干妹、村姑牧童之类;剧情常为社会生活某一片断,且多嬉谑、调侃之作,故《越郡风俗词·越歌续编》有云:“鹦歌戏,勿是戏,也无刀枪也无旗,也无蟒靠也无衣”。越谚亦云:“看了鹦哥班,男人勿要出畈,女人勿要烧饭”。 ----绍兴滩簧多据简单情节,即兴发挥,用口头俗语现编现唱,故本刊行。剧目素有“七十二本鹦哥戏”的说法,但现有资料未及此数。绍兴滩簧的唱调即[鹦哥调],有男、女腔之分。1955年起,一般称[基本调]。 ----绍兴滩簧的脚色行当及扮相造型极为简略。行当分“旦堂”、“花脸”“两色”“旦堂”,艺人称为“马四”,仅有简略的包头及红、绿小衣小裤,扮演市井妇女。初时,"旦堂"均由男性扮演,以假嗓唱说。稍后,亦有女性扮演。“花脸”,艺人称为“车盘”,大都头戴秋帽,身穿长衫,鼻涂粉块,扮演穷儒、秀才,若扮演村夫市贩,即将长衫下摆塞起,以代短装。鹦哥戏的表演,不若大班之讲究功架造型,多与日常举止相类,无固定程式。 人员组成鹦哥班最多为8人,其中前场演员6人(三花脸、三旦堂),后场乐师2人(一人操琴,一人鼓板)。前场演员亦可4人(二花脸、二旦堂)或2人(一花脸、一旦堂)、有时仅一二人,无法扮演,则自拉自唱,沿门卖唱觅食,谓之"排街"。清廷及民国当局曾以"有伤风化"为由,严禁绍兴鹦哥班演出,故鹦哥班主要在农村如昌安门外、瓦窑头、南门外一带流动。春节期间或早、晚稻收割之后,则四处演出。因所演多为男女私情;故不用以酬神。又以演出员少,在稻桶上铺以门板即可演出,故称为"稻桶台",也有径在平地演出者。演出自傍晚开始,深夜二时左右结束。为防官干预、抓捕,演出时常设人守望,一有动静,即报艺人藏匿。主要观众为农民及小手工业者,大家子弟往观鹦哥戏,则补目为"甘习下流",然亦有名站世阀之家,延请鹦哥班由后门进屋演出,俾使子媳同观,以为可延子嗣。 历史沿革清乾隆、嘉庆之际,山阴、会稽一带盛行“鹦歌戏” 1950年产有,绍兴鹦哥戏班数已无可统计。 1957年,绍兴成立曲艺工作者协会,鹦哥班艺人归属曲艺协会管理,并净化演出内容。 1961年11月,招收学员,举办曲艺训练班。后改称绍兴滩簧剧团,在绍兴五星书场演出,除排演《卖青炭》、《摘石榴》、《草庵相会》、《阿必大回娘家》等短小戏段外,还排演《半把剪刀》、《雷锋》等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剧团解散,艺人全部改行。 1978年,复成立绍兴滩簧剧团。 1980年,赴上海大世界剧场、中华剧场演出,颇受欢迎。 1981年6月,绍兴滩簧剧团解散,此后即无专业演出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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