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秣陵县 |
释义 | 秦置 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置,属会稽郡,治所今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西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8),秣陵县改为侯国,江都易王子刘缠被封为秣陵侯。刘缠死后,因其无子,封国于元鼎四年(前114)被除。秣陵侯国存在15年后即告终,又恢复为秣陵县。属鄣郡。 新莽天凤元年(公元14),秣陵县改称宣亭县,至西汉末刘玄更始元年(公元23),恢复为秣陵县,属丹阳郡。 东汉末,建安十七年(212),孙权于楚金陵邑建石头城(今南京市清凉山石头城遗址),改秣陵县为建业县,县治由秣陵关迁往石头城。南京民谚云:“先有秣陵,后有建业”,说的便是这段历史。 西晋,太康元年(280),武帝司马炎废建业之名,恢复为秦汉旧称秣陵县。太康三年(282),分淮水北为建邺,南为秣陵。秣陵县治在迁往石头城70年后,又迁回了江宁秣陵关(今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东晋,安帝义熙九年(413),秣陵县治迁往建康城郭东南斗场柏社[1](今属于市区)。 隋开皇九年(589),秣陵县并入江宁县。 [1]见《南京词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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