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尕最 |
释义 | 简介伊斯兰教教职称谓。阿拉伯语译音,又译为“哈的“、”卡迪“,亦译作“尕最”、“噶孜”,意为伊斯兰教宗教法官。元代前期,朝廷设置回回哈的司,专管伊斯兰教事务。在伊斯兰教徒聚居地区设哈的(尕最),由哈的司委派或任命,哈的由精通教义和教律、品德端正、德高望重、执法严明者担任。 撒拉族尕最的始末元时,撒拉族族先东迁时把这一尕最制度从中亚带到了循化。当最初的撒拉人定居循化后,怕失去伊斯兰信仰,从中亚先后派来几批宗教人士,其中最初一批就派来了四十位“舍赫”(宗教学者)由苏来曼率领到循化街子,并在这批四十位学者中推举产生了首位撒拉人“尕最”,执掌教法。尕最有专门的尕最墓地,在街子清真大寺北面,共埋有17人,可知至少世袭了17辈,约600年。撒拉人的尕最世居街子,并且是集法官与教长(伊玛日)于一身。据街子“尕最”后裔韩胡才老人回忆,距他这一辈共可追溯到八代“尕最”,而六宝尕最和五十三尕最为最后与任尕最, 主要职权对穆斯林之间的民事、商事、刑事的诉讼执行审判,传授教法律,惩治违反教法教律者,管理宗教基金,领导教徒聚礼。元至大四年(1311年),仁宗下令撤回回哈的司,命各地哈的只管教法教务。回回哈的司在循化撒拉族地区任命一哈的,撒拉族称尕最,驻街子清真大寺。哈的司撤销后,撒拉族哈的由任命制改为世袭制。尕最也称作“总掌教”或“总理掌教”。在清档案中也称“世袭总理掌教”。循化街子清真大寺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匾额上称“总理掌教韩光明”。 下设机构尕最之下设3长,即海依1人,负责颂念“呼图拜”;伊玛目1人,负责讲经;阿提卜1人,负责经堂教育。 终止年代撒拉族孕最传世l7人,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与土司制度同时终止。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