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濮阳市水利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濮阳市水利局主管濮阳市水利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职能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原负责的水文工作交河南省濮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濮阳市水文水资源局)承担。 (三)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主要河流的防洪规划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市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及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濮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照规定承担编制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县(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市水利和渔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移民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移民规范性文件,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监督管理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三)负责全市引黄灌溉工作。 (十四)主管全市水产及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水利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保卫、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三)财务科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的税收、信贷、财务、价格和收费等方面的政策;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价格、收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四)规划计划科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中长期水供求计划;按照规定承担编制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提出全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及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 (五)农村水利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排水、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引黄工作;负责全市水井凿井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承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工作。 (六)水政水资源科 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发濮阳市水资源公报。 (七)水产科 拟订全市渔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验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八)建设与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相关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及水利旅游、水库养殖和水利行业的供水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下属机构濮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 王忠义 濮阳市引黄工程管理处 主任 王焕军 中共濮阳市引黄工程管理处党总支书记 龙藏瑞 濮阳市河道管理处 主任 刘俊杰 濮阳市金堤河张庄提排站 站长 曹景合 濮阳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处 主任 王清民 濮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院长 毛守让 濮阳市濮水河管理处 主任 路国显 濮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主任 郭利峰 濮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站长 杜忠臣 濮阳市鱼种场 副场长 范丽霞 四、人员编制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安全监督科科长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利局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五、领导组成局长: 梁臣朝,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工作。 副局长: 李秀才,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防汛抗旱、河道管理工作。 分管防汛抗旱办公室、河道管理处、金堤河张庄提排站、濮水河管理处。 李相朝,负责规划计划、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勘测设计、南水北调、多种经营、水利学会、小康村建设及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红旗渠精神杯”暨“龙乡精神杯”竞赛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科、农村水利科、建设与管理科、水利勘测设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 孙大鸣,负责人事管理、老干部、水政水资源、水政监察、节约用水、目标管理、行政服务、政务公开、科技教育、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分管人事科、老干科、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市引黄工程管理处,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 纪检组长 王华,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内部审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主持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团工委、妇工委。 六、其他事项(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三)濮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级事业单位,为阶段性工作机构,由市水利局领导,其机构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四)城市涉水事务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城市节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源规划、水源地保护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市水利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河道排水口、排污口设置的管理工作。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分别相应承担具体事务。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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