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潼南县规划局 |
释义 | 潼南县规划局成立于2003年4月,负责全县规划管理和测绘管理,属局级行政单位。规划局内设综合科、编制和用地规划管理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测绘和市政规划管理科、法规监察科、乡村规划管理科,另有二个下属事业单位——规划监察中队和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全局现有干部职工34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2人,下属事业编制24人。 单位地址: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路68号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镇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负责编制县城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控制规划及详细规划;参与研究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审核上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组织论证、申报或审批;负责指定报市审批的建制镇包括历史文化名镇总体规划的初审转报工作;会同 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园林绿化等部门进行全县风景名胜区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 四、负责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简称“一书三证”)工作。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雕塑、绿化小品、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组织检查城市规划、镇乡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 七、实施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县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市规划业务的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综合科负责党组和政务日常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负责文秘和保密、安全、应急工作;负责人事和劳动保障、群团、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宣传和信息工作。 监察室负责规划局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规划效能监察、规划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县纪委、监察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编制和用地规划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审查、呈报全县各类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工作,协调各类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规划行业管理,全县城乡规划乙级和丙级设计单位资质初审,进入本县辖区的城乡规划单位注册登记,县域内规划设计任务登记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等工作;承办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事务。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复核、规划验线和基础竣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协助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测绘和市政规划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市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县地图和各种专题地图的审查、监制;负责本县测量标志、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成果及质量管理、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负责城乡广告设施、城市雕塑等建(构)筑物的规划审查。 法规监察科负责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以及城乡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负责规划和测绘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规划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应诉等工作;负责规划信访稳定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大厅规划服务窗口管理;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文书及其附件、附图。 乡村规划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镇、乡、村的规划工作;负责对乡村规划区内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进行规划管理,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和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信访和举报,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实施强行制止和拆除工作;协助做好违法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参与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基础竣工复核、竣工规划复核工作;指导镇(乡)规划部门对乡村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勘察和测绘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城乡规划、勘察和测绘成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控制图和公示牌的制作;负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核定、建设工程放线、基础和工程竣工测量工作,并制定相关报告;负责潼南县城乡规划和测绘信息整理、发布工作;负责潼南规划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的相关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城市规划科学新技术,提供规划技术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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