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葆康 |
释义 | 葆康 光绪8年(1882年)生,奉天沈阳苏家屯大沟村人,满族。葆康人称为葆二爷。葆家与张作霖父子有旧交。历任奉天税捐局长、察哈尔特区财政厅长、粮袜厂厂长、东省特区长官公署政务厅长等职。其兄葆廉也做过东省特区长官公署地亩局长。他与臧式毅私交甚笃,所以在伪满也当了较有权位的汉奸。 1932年3月1日,葆康作为哈尔滨特别区代表,与奉天代表冯涵清、吉林代表张燕卿、黑龙江代表赵仲仁、蒙古代表苏宝麟、呼伦贝尔代表凌升等六人作为恳请出山的特使,偕随员八人,抵达旅顺,前往溥仪的临时住所,恳请溥仪出山。溥仪以责任重大为理由予以谢绝。 3日,除前次的六名代表外,又增加了各地教育和工商等界代表共三十二人,再次拜访溥仪,恳请出山。溥仪遂接受请求,同意出山。 1932年3月10日代理伪满民政部次长,6月1日真除。因部长臧式毅兼任奉天省长,经常不在,故由葆康代管部务。 1934年12月1日,臧式毅免兼伪满奉天省长,专任伪满民政部大臣,葆康调任伪满奉天省长,原奉天民政厅长赵鹏第民政部次长。 1938年任满洲兴业银行、满洲中央银行副总裁。患脑溢血死于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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