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走穴医生 |
释义 | 关于走穴,新《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医生也开始加入“走穴大军”,利用休息时间私自外出诊治病人。四川省卫生厅厅长谢明道坦言:“在医疗机构中,不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人员独立执业,医生走穴甚至当橱窗专家,医疗文书记录不全等现象比较普遍。”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大医院的麻醉科主任说:“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各大医院就开始有高水平的医生到外院或者外地走穴,而且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价目表,只是这个话题始终不愿拿到桌面上明谈。 走穴医生-法规走穴医生-法律2009年4月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在医疗界引起了广泛关注。不过长期以来,“医生走穴”并未因“涉嫌非法”而消失。那么,在新的医改框架下,早已存在并处于法律法规灰色地带的“医生走穴”,能否顺利地走进阳光地带?“走穴医生”所在医疗机构的默许,能否变成公开允许?“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中国共有194万名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但知识和经验丰富的医生多集中于大城市。而按现行规定,除“会诊”和政府指派的任务,这些医生只能在注册医疗机构为患者治病,异地执业属于“非法” 走穴医生-规定“多点执业”规定 现行《执业医师法》和有关文件均规定,医生只能在一个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新医改方案中,这一限制将被探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草拟稿)规定,医师已注册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最多可以登记3个执业点;草拟稿还规定,医师多地点执业仅限于本省辖区内,医师必须具有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3年以上,同时经第一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同意才可以申请多地点执业。 走穴医生-事例刘保松:“走穴”走出千万身家刘保松,就是一位把“走穴”走成了庞大事业的医生。作为北京同仁医院首位眼科临床硕士研究生、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客座教授的刘保松,已经创办了占地60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的武汉艾格眼科医院并亲任院长和首席白内障专家。现在,他一年要飞行200次,在北京、广州、武汉、郑州等地开展眼科手术,至今共完成白内障手术5万余例。9年前,羊城晚报记者第一次采访当时在眼科界已经鼎鼎有名的刘保松时,他还没开办自己的医院。当时,广州的高端眼科医疗和人才资源都集中在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里,医院当时每年可以开展几千台白内障手术。而广医一院的手术量仅为前者的1%,一年只开展几十台白内障手术。“我到广医一院开展手术后,第一年的手术量就达到了1000台。”刘保松说。记者曾在广医一院现场参观过刘保松的手术,平均大约3分钟一台。病人术前麻醉、消毒等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像流水线一样有序流动,刘保松负责手术的关键环节———切开角膜,把超声乳化探头插进眼球,打碎里面已经变性的晶状体并吸出来,再把新的人工晶体放回去。短短一个上午,他就能让50名病人重见光明。“过去到各地做手术,我走的都是合法程序:下面的医院开出书面手术或者会诊申请,我原先工作的医院盖章同意,我就下来了,法律责任清晰,我拿的所有费用都在下面医院上过税,我只管做手术。”刘保松说,到不同的医院开展手术对医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因为每家医院的医疗条件、合作的医务人员水平不同,多点行医时医生要克服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创造条件开展手术,这与他在北京工作的大医院里顺顺当当地做医生的体会完全不一样。“医生分几种,有的喜欢做科研、拿课题、评职称;有的喜欢写文章、开论坛、发表演讲,我则喜欢做临床,在不同的地区推广便捷的复明手术。”刘保松说,能让那些在边远贫穷地区、失明多年的老人复明,让他们能重新看电视、看报纸,看到自己从未看过的小孙子、小孙女,是他人生最大的成就。 张教授:“走穴”出于多种考虑张教授,广州某三甲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以私人身份“走穴”到东莞开展手术已经十几年。 十几年的“走穴”经历,让张教授感触颇多,他说多点执业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首先是人情因素,多是熟人介绍的病人,指名要请他手术,但病情又十分危急不能长途转送的;其次是当地的手术环境和条件、麻醉师的水平、术后护理的质量;再次是时间成本,因为他开展的专科手术一台要4—6个小时,加上往返东莞的时间,至少要一整天;最后考虑的才是钱的问题。 张教授“走穴”也遇到过麻烦,一个周末,他通宵为一位病人手术后,陪同来东莞的太太连夜开车把他送回广州,不料刚下广深高速,对方电话打了过来:病人内出血,非常危急,请他马上赶回去!结果,他和太太调转车头,深夜赶到了东莞。 总是会遇到这样折腾的张教授说:“如果不是下面医院的院长来过我们医院进修,大家是老朋友的关系,我还真不愿意去手术。在广州做手术一样有收入,而且时间宝贵啊!” 一位住在广州、专门介绍医生“走穴”的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医生走穴的行情一般根据手术类型有所区别,耗时较短、一天能操作多台的眼科手术,每台收费大约500—2000元,医生一次能开展十几台到几十台;而复杂的心脏、脑外科等手术,一天只能做一两台,费用则为5000—20000元。不过也有例外,曾有经济条件好的病人开到10万元一台的手术价码。 走穴医生-现状“周末医生”现状在新医改方案未施行以前,广义的医生院外行医可分三种情况:一是院外危急疑难重症病人,医生被指派外出诊治,少量收取或不收出诊费用;二是医生本人应其他医疗机构或病人书面邀请,向所在医院申请出诊,按医院规定交纳会诊费,并从中提取劳动报酬;三是医生与院外医生或病人私下联系,外出诊治,费用由患方或经当地医生之手交给出诊医生。 广东或饮医师多点执业“头啖汤”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透露,广东争取试点的初衷是为香港医生开禁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透露,新医改方案公布后,卫生部拟将广东确定为探索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省份。 “广东希望成为新医改方案中探索医生多点执业和兼职兼薪的试点地区,如果获批,在广东注册的医生包括香港、澳门的医生将被允许在广东范围内行医。”廖新波说,“医师多点执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在香港政府医院工作的医生是绝对不能异地行医的,还有很多国家的政府医院也不允许。有些国家虽允许,但是医生不愿意,因为冒的风险太大,而且太辛苦,他在政府医院的薪水已经很不错了。 廖新波还透露,广东争取为医生多点执业试点的初衷是为香港医生设置,因为香港医界已就此问题呼吁多年。一些已在广东独资或合资开办诊所的香港医师,由于经营状况好,又看准内地市场,希望开办连锁店,但这一计划因内地不允许医师多点执业而陷入困境。 开放香港医师在粤合法“走穴”对很多患者也是利好信息。总体来说,能到内地的香港医生医术普遍较高,他们的法律观念也比较强,多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进入内地行医,一般不会固定在一个“点”。如果可以多点执业,将会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的利用,令各地区民众能得到更好的医治。 香港医师拥有在大陆行医资格的人数不多,约有150名(其中20多人通过内地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其余是通过申请认定方式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随着内地新医改方案的推开,他们将有可能首尝在广东“走穴”行医的滋味。 方向确定,目标确立,投入明确……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公布,新一轮医改正式起航。《意见》和《实施方案》能否保证医改顺利驶向成功的彼岸?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这是一部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远大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新医改方案出台了,能否全面深入实施,能否根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须在实践中检验。我们期待这一方案在落实中见成效。 在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需求不振的背景下,中国出台了有诸多亮点和突破的新一轮医疗改革的“中国方案”,庄严承诺将向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人民提供“人人享有”、“病有所医”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显示出可贵的勇气和智慧。 中国7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医改。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强调,深化医改的道路上布满“荆棘”,不仅要把握住改革的总体方向,还要注意制度的细节完善和对政策执行的监督规范,以避免走弯路甚至是偏离航向。 中国7日出台了耗资8500亿元人民币的医疗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中国政府表示,该计划将为13亿中国人获得平等的基本医疗服务打下基础。 走穴医生-评论“走穴”引发大量医疗纠纷蓬莱一位40多岁的妇女因为糖尿病并发白内障,托熟人从济南请来一位专家给做手术。由于时间匆忙,术前未作详细检查,结果这位妇女术后失明了。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发现该专家是在病人血糖值高达23(正常人血糖值低于7)的情况下做的手术,属手术禁忌,故判定为事故。 “私自出诊的医生因为不适应当地低水平的软硬件条件,加之时间紧迫,心态急躁,身体劳累等原因,往往容易出现医疗疏忽和差错。”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主任于群贤说,在他们鉴定的370多例医疗纠纷中,10%与医生异地执业有关。更束手无策的是,我国规定医生的执业地点只能是其注册地点,即所在单位,不经单位许可的异地执业都是非法行医。因此只能判定下级医院出了事故,无法追究“走穴医生”的责任。 从另一方面看, 专家“走穴”成功名利双收,一旦出现纠纷则引发诸多麻烦。省城三甲医院的一位专家应邀去下级医院做心脏介入手术,结果手术失败被患者家属告到他所在医院,由于他是私自出诊,医院不负任何责任,他只能自己付清数万元的赔偿金,并接受医院“下岗三个月”的处分。“出去一百次没事,只要有一次出事就得不偿失。”省城一位坚持不私自出诊的专家如是说。 规范医师外出会诊行为已成为医疗界亟待解决的问题,“部长令”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 会诊费之争仍然是焦点以前医院虽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但显然缺乏约束力。此次《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会诊的,经科室同意后报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并向拟请会诊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擅自外出会诊记入考核档案,依法给予处分。采访中,很多医院管理者认为《规定》的出台对医疗机构而言,无异于手中有了“尚方宝剑”。 山大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等不少医院都根据《规定》制定了自己的实施细则。省立医院规定:擅自外出会诊者一经查实,追回全部会诊费,根据情节扣发当月奖金的50%—100%,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擅自外出会诊≥3次或导致不良后果者,除上述处理外,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6个月外出会诊资格;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而几乎所有医院都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个人意外伤害等不良后果,均由个人全部承担,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以前打个电话或和科主任说一声就能去会诊,现在来医务部‘备案’的专家越来越多,会诊秩序有不少改观。”省千佛山医院医务部梁江久部长说。 期待新的标准“虽然《规定》将会诊费纳入财务管理,在两家医疗机构之间进行,不经过会诊医生之手,但对具体会诊费用并未作统一规定,只说按邀请医疗机构当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起来仍然很难规范。”多数医院医务处负责人认为,旧物价标准太低,早已不适应市场形势,应该有新标准出台,否则红包现象难以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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