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邹炳泰 |
释义 | 简介邹炳泰(?-1820)字仲文,江苏无锡人,清朝大臣。乾隆三十七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纂修四库全书,迁国子监司业。国学因元、明旧,未立辟雍,炳泰援古制疏请。四十八年,高宗释奠礼成,因下诏增建辟雍。逾两年,始举临雍礼,称盛典焉。寻超擢炳泰为祭酒。累迁内阁学士,历山东、江西学政。 生平嘉庆四年,授礼部侍郎,调仓场,剔除积弊。坐粮厅颜培天不职,劾去之。六年,京察,特予议叙。军船交粮挂欠,已许抵补,后至者复然。炳泰虑年年积欠,与同官达庆意不合,自具疏奏,诏斥其偏执使气,镌级留任。又奏监督轮值宿仓,仓役出入滋弊,宜令於仓外官房居住,从之。十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兼署工部,管理户部三库。十一年,兼管顺天府尹事。十二年,调吏部。十四年,加太子少保。仓吏高添凤盗米事觉,坐久任仓场无所觉察,褫宫衔,降二品顶戴,革职留任,久乃复之。十六年,署户部尚书。寻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 炳泰在吏部久,尤慎铨政。十八年,铨选兵部主事有误,同官瑚图礼徇司员议,回护坚执。炳泰力争曰:“吾年已衰,何恋恋禄位?不可使朝廷法自我坏!”自具疏白其故,上韪其言,卒罢瑚图礼。既而有降革官捐复者二人,准驳不当,侍郎初彭龄论与不合,疏闻,上斥炳泰无定见,镌级留任。又盗劫兵部主事姚堃於昌平八仙庄,诏以地近京畿,官吏阘茸,不能治盗,罢炳泰兼管府尹事。及教匪林清变起,逆党多居固安及黄村,追论炳泰在官不能觉察,以中允、赞善降补。寻休致,归。二十五年,卒。 评价炳泰自初登第,不登权要之门,浮沉馆职,久之始跻卿贰。屡掌文衡,称得士。立朝不苟,仁宗重之,而终黜。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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