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综合估价法 |
释义 | 综合估价法是根据设备的主材费用和主要外购件费用与设备成本费用有着一定的比例关系,通过确定设备的主材费用和主要外购件费用,计算出设备的完全制造成本,并考虑企业利润、税金和设计费用来确定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 其计算公式为: RC=(Mrm/Km+Mpm)*(1+Kp)*(1+Kd/n)*(1+rt) RC--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 Mrm--主材费 Km--成本主材费率(不含外购件) Mpm--主要外购件费 Kp--成本利润率 rt--综合税率 Kd--非标准设备的设计费率 n--非标准设备的生产数量 综合评估法是机械工业概算中估算能用非标设备时经常使用的方法。举例如下: 某悬链式水幕喷漆室为非标准自制设备,构建日期为1995年12月。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9月30日。计算该悬链式水幕喷漆室的重置成本。 根据设计图纸,该设备主材为钢材,主材的净消耗量为25.5吨。评估基准日期钢材不含税市场价为3500元/吨。另外,所需主要外购件(电机、泵、阀、风机等)不含税费用为55680元。 主材利用率为90%,成本主材费率为55%,成本利润率为15%,设计费率为16%,产量1台。增值税率为17%,城建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率为3%。 计算如下: 综合税率rt=17%×(1+7%+3%)=18.7% 主材费Mrm=25.5÷90%×3500=99167(元) 设备重置成本RC=(99167÷55%+55680)×(1+15%)×(1+16%÷1)÷(1-18.7%)=387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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