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紫阳县法院 |
释义 | 紫阳位于陕西省南部,汉江上游,大巴山北麓,总面积2204平方公里,人口35万余人。因道教南派创始人张伯端(号紫阳真人)在这里修行而得名。 紫阳县法院编制70人,现有干警68人,其中法官30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24人、法警7人、工勤人员2人。党组书记、院长1人,副院长(党组成员)3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等12个审判、行政职能部门。设毛坝、蒿坪、高桥、洄水、红椿5个基层人民法庭。院机关设总支一个,总支书记由1名副院长兼任。 紫阳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法院改革。通过各类审判活动,预防和打击犯罪,解决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年审理执行各类案件1000余件,在保卫国家政权,捍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紫阳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紫阳的社会稳定、经济恢复发展和持续腾飞提供了有效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