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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壮族道教
释义

道教在南北朝时期即已在壮族聚居区传播和流行。到了近现代,广西地区的壮族普遍崇奉道教,村村寨寨有道公。这些道公类似汉族地区散居於民间的正一派道士。道公的主要职能有打醮、替死人开路和赶鬼祭神等。经过社会的文化的变迁,已经深刻而广泛地渗透到壮族的各种生活习俗中,成为壮族生活习俗的重要内容。壮族原生性宗教——麽教神祗中即有“三清、三元、玉帝、真武”等道教神格,另一个流布于壮族民间的准宗教形式——师公教也把三元、三界公、社王,玉皇大帝、张天师、三清、真武、太上老君等神灵作为自己供奉的神祗。

中文名:壮族道教

起源:道教在南北朝即在壮族区流行

文化特征:自然崇拜,好巫尚鬼、祖先崇拜

道教神格:三清、三元、玉帝、真武

简介

根据考古发掘的资料表明,道教在南北朝时期即已在壮族聚居区传播和流行。到了近现代,广西地区的壮族普遍崇奉道教,村村寨寨有道公。这些道公类似汉族地区散居於民间的正一派道士。道公的主要职能有打醮、替死人开路和赶鬼祭神等。做道公者禁忌颇多,开始学道法的四个月内不能下地干农活,每逢出门都要戴上雨帽,忌行房事,也不能从栏房底下横穿而过,从此不杀生,不吃狗肉牛肉。道公把经文读熟了,便请亲戚们来吃一餐,然後才开始供奉道公祖师的神位。年轻道公跟老道公实习一段时间,熟悉了道法科仪之後,才出师行道。得到人们普遍认可後,要送几十斤肉酬谢师父。从此,凡有人来请去做法事,皆不可推脱,否则会有损於所修阴德。

在有的村庄,为了全村的平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请三个道公(一个主祭,两个助手)举行为期两昼夜的斋醮法事。开坛那天,全村群众都吃素,主祭道公穿起彩色法衣,助手穿黑衣,手持一条写有东、南、西、北、中五方大将军名字的三角形纸旗,由主祭道公印上符录。符 印好後,每家每户各拿一张回去贴在自家的门上,防止今後邪魔闯进家宅作祟。此外,村社内瘟疫流行、人畜不宁时,也要请两三个道公来赶鬼封村,做类似於汉族地区送瘟神的焚烧纸船的仪式。

据(清)谢启昆《广西通志·胜迹》所列宫观建观年代考,道教自汉代就传入广西:“博白紫阳观,在城西南六十里。(《金志》)在紫阳岩南,汉刘知远建。(《县志》)”。民国《钟山县志》卷之一《地理·古迹》亦载有:“丹灶山,县五十里,在白霞浮云山旁,相传汉张道陵炼丹于此。”晋代,葛洪曾求为勾漏令。《晋书》卷72《葛洪传》即有“以年老欲炼丹以祈遐寿,闻交趾出丹,求为勾漏令”。 虽然葛洪后来并未成为勾漏令,“……遂将子侄俱行,至广州,刺史邓岳留不听去。洪乃止罗浮山炼丹”,但是与广东相邻的广西一些县志里相关的记载着不少关于葛洪的遗存。清徐作梅修《北流县志》卷之三十《艺文》“勾漏洞记”一文中有:“勾漏山,去县城东十里许……相传晋葛洪修炼处也。”民国《邕宁县志》也有:“晋时有罗秀者,修道于青山岩中,后尸解去。”的记载。据此,学界上也有晋代道教进入广西之说。买地券是中国古代以地契形式置于墓中的一种物品,又称“墓别”、“地券”。桂林、融安、南宁等地墓葬出土的三块有道教特征的南北朝买地券,以实物的方式显示壮族地区民众至迟于南朝时期就信仰道教。如券文中有“东至青龙,南至朱雀,西至白虎,北至玄武”等道教术语及王侨(王子乔)、赤松子等道教神格,另外还有李定度、张坚固等买地券中常见的中证人。据载道教清微派的始祖即为唐末广西永州零陵人。从广西地方史志所记载的宫观看,宋之前道教主要集中于现桂北、桂东的桂林、贺州、梧州、贵港等地市。这些地区由于区位原因,最早汉文化影响,而汉文化的传入,随之而来也带进道教文化。而壮族主要聚居地左、右江及红水河流域的柳州、南宁、百色、崇左等地市,到了宋代才有道观建立的记录。不过据此也可以推断,至迟于宋代,道教已经渐渐渗入壮族聚居区,并有可能影响到壮族民众。明清之降,宫观道教式微,道教渐为世俗化。而此时,汉文化大量涌入壮族地区,道教宫观在壮族聚居区大范围内流布。藉此契机,道教也深入民间,成为壮族宗教文化的一部分。壮族道公教就是在这种渐近式的文化传播过程中形成的。

文化特征

普遍的自然崇拜,好巫尚鬼、祖先崇拜盛行是壮族原生性宗教文化的特征,这本是道教的信仰的基础,基于同源互感的传播原理,道教传入壮族地区后,很容易与原生性宗教相融合,为壮族民众所接受,成为壮族宗教文化重要的一部分。经过社会的文化的变迁,已经深刻而广泛地渗透到壮族的各种生活习俗中,成为壮族生活习俗的重要内容。在壮族民间,无论生老病死,婚嫁起房,都要请道公做法,通过各种“道场”娱神慑鬼,以求人间之平安。壮族民居的房门上,一般都挂有八卦镜、道符;就连汽车内都贴有护佑平安的道符。壮族家里所设的祖龛,与道教有关的神灵占了很大比重,有灶君、土地老神、正一郑赵马关四大元帅、三清、福禄寿三星上帝、三元师、本命天曹等等。民国时期,有些地方对民间道士课以捐税,如邕宁县:“道巫捐,民国七年开办。每年每道巫缴领照费银一元。以后道士凡作道场一坛。收挂号费银五角。巫则按月缴费。”足见道教在壮族民间盛行的程度。

道教神格

道教对壮族文化的影响,还表现为壮族的巫教、麽教、师公教等宗教形态,都在不同程度上着受道教的影响。比如壮族的女巫,在念唱经文时常以“天灵灵、地灵灵”等作开场白,巫婆们必须经过道公的受戒才能具有神力,获得事巫的资格。壮族原生性宗教——麽教神祗中即有“三清、三元、玉帝、真武”等道教神格,另一个流布于壮族民间的准宗教形式——师公教也把三元、三界公、社王,玉皇大帝、张天师、三清、真武、太上老君等神灵作为自己供奉的神祗。

民国《邕宁县志》对壮族民间所奉道教的教派是这样陈述的:“惟时俗所崇尚者二派。一为茅山派,此派必有所承受。为人祛邪逐鬼。其作法,没一坛场。披发持剑,赤足禹步,书符作咒……一为普通派,平时不著道装,为人修齐建醮,或为亡者追荐时,始披挂道士冠服,登坛诵经。”与宫观式的正统道教相比,壮族地区的道教多是在家的散居道士,即《邕宁县志》所指的普通派为主。元成宗大德年间(1304),三十八代天师张与材被敕封为“正一教主”,宣告了正一道的成立。壮族道公法号的前称一般有:“上清(太清、玉清)正一盟威佩授大洞经簶,”道公们自称其教主为张天师,其教来源于江西龙虎山,道公手抄经书就有“拜授龙虎山之簶籍”之文。龙虎山为道教正一道正庭,由此可见壮族地区的道教当为正一道火居道士之属。

道公教,是人们对流行于壮族民间的道教的统称。道公,民众称其为“波道”、“佬道”、“爸”、“爸师”、“佬师”等。他们是半职业性的神职人员,平时参与生产劳动,民众有做道场的需要时他们才戴上道帽,披上道服,组成临时性道公班子。大道场如丧礼,一般有5-8人;小道场如入新居仪式,一般有1-2人即可。要成为道公必须经过一定的度戒仪式,遵守道教戒律;同时还要接受各种禁忌,如在做道场期间无论时间长短,中途不得解手。道公们有自己的成套的经书,多为汉文书写、夹杂一些土俗字。经书以科仪本为主,同时有相应的秘旨类经书,用以解释为什么每个科仪要这么做。其神祗以正统道教为主,同时吸纳地方神祗,如花王圣母。与正统道教相比,道公教显得更简便化、世俗化,民俗色彩浓厚,其道场与壮族民俗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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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6: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