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庄寨村 |
释义 | 云南省建水县庄寨村村情概况庄寨村隶属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地处岔科镇南边,距镇政府所在地15公里,到镇道路为土路,交通不方便),距县60公里。东邻开远市绿差冲村委会,南邻面甸镇红田村委会,西邻阻塘子村委会,北邻二龙、阿朋村委会。辖木厂、宽塘、庄户等16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715户,有乡村人口2815人,其中农业人口2815人,劳动力196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928人。全村国土面积40.27平方公里,海拔1400-1600 米,年平均气温17℃,年降水量812毫米,适合种植、烤烟甘蔗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4085 亩,人均耕地1.45亩,林地54024.67亩。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烤烟、甘蔗、养殖业,主要销售往县内。2006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687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63.33 %。200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0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65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该村目前正在发展烤烟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红枣产业。该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发展思路及发展产业:发展甘蔗4671亩,发展养猪16075头,养鸡19705只,每年转移劳动力45人,到“十一五”期末,力争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6年2312增至2556元。 农村经济该村有耕地总面积4085亩(其中:田1069 亩,地3016 亩),人均耕地1.45 亩,主要种植烤烟、甘蔗、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 54024.67亩,其中经济林果地90.15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03亩,主要种植石榴、枣、脐橙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17.3亩,其中养殖面积130亩;荒山荒地2074.27亩,其他面积303.76 亩。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06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772万元,占总收入的72.83%;畜牧业收入240万元,占总收入的22.64%(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81头,肉牛116头,肉羊179头);渔业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19%;林业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47%;第二、三产业收入17万元,占总收入的1.6%;其他收入10万元,占经济总收入的0.94%,工资性收入1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65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4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28 人(占劳动力的1.42%),在省内务工28人。该村到2006年底,该村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647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2978.36亩。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是 ,其中,一事一议筹资额 2301元(人均0.82元),一事一议筹劳338元(劳均0.17 元)。有固定资产0.68万元,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 基础设施截止2006年底,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无路灯。全村有715户通自来水,,有715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100%)。有715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652户(占农户总数的91.19%);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49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86户(分别占总数的 20.84 %和12.03 %)。该村到镇道路为通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码头15公里,距离集贸市场15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12辆,拖拉机47辆,摩托车102 辆。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069亩,有效灌溉率为26.17 %,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003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36亩。到2006年底,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164户;装有太阳能农户113户;建有小水窖40口;全村有8个自然村已通自来水;有10个自然村已通电;有8个自然村已通路;有10个自然村已通电视;有10个自然村已通电话。有10个自然村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该村农户住房以砖木、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5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299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93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18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特色产业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烤烟、甘蔗、养殖业,主要销售往县内。2006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687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 63.33 %。该村目前正在发展烤烟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红枣产业。 文化教育该村建有小学6所,校舍建筑面积1361平方米,拥有教师13人,在校学生198人,距离镇中学15公里。目前整个行政村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275人,其中小学生198人,中学生77人。 全村建有业余文娱宣传队3个,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村务公开该村到2006年底,该村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647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2978.36亩。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是 ,其中,一事一议筹资额 2301元(人均0.82元),一事一议筹劳338元(劳均0.17 元)。有固定资产0.68万元,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 ,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 ,主要以粘贴公告、黑板报、会议方式公开。 山东省菏泽市庄寨村庄寨村位于山东省东明县菜园焦乡境内,距乡驻地1公里,南接日东高速,西临黄河路,北与河南省濮阳县相连。庄寨村共有156户,678人。 庄寨村始建于战国初期,初称南华。后来道家学者庄子在南华山著书、授徒,归隐后又卒于此、葬于此,其嫡系后裔便在该处建村,称为庄寨至今。 庄寨村古迹众多。庄子观在该村北部,庄子墓紧靠庄子观,南华山遗址紧偎庄子墓,古黄河在南华山遗址北约1公里处流过。 庄子观始建于唐贞观二年(628年),明万历年间重修。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乾隆十九年(1754年)和五十五年(1790年)又有重修。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庄子观含碑林占地10余亩,观前矗立的一对威严的石狮,活灵活现。观内立有历代文人名士为其赠刻的众多石碑。庄子观门联为:“精著南华传万世,漆园真人壮千秋。”院中立有清乾隆五十五年大名府正堂批示的“先贤庄子例应优免差徭碑”等碑刻。大厅内悬挂的匾额有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兵部尚书石星题写的“犹龙化境”;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户部侍郎穆文熙题写的“漆园旧泽”;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东明知县杨日升题写的“自乐无为”等。大厅四壁悬挂着历代文人名士称颂庄子的诗词名篇,中央为庄子塑像。旧时,庄子观前左侧有尊半拉头的石狮。当地流传着有关石狮的传说。据传,原来左侧的那尊石狮会吐元宝,秘密被一位“南蛮子”发现,每年大年初一五更天都拣回一只元宝。后来,这位“南蛮子”老了,把秘密告诉了儿子。因他儿子发财心切,起得太早,正赶上石狮向外吐元宝。石狮见被人撞上,就急忙向回咽,“小蛮子”见此情景,气急败坏,一刀把石狮子的头齐刷刷劈下半拉,从此这尊石狮就再也吐不出元宝了。如今的庄子观系东明、曹县、菏泽、兰考、杞县、原阳等县市的庄氏宗亲捐资,于1988年4月重建。 1980年,菏泽地区文管部门对庄周墓进行实地考察发现,墓地坐落在一处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古文化遗址上。经初步钻探,遗址东西20米,南北80米。地表1米以下即是文化层,堆积达两米以上,并出土各种陶器残片等标本88件。分析认为,上层1.50米土质为灰沙土,属商周文化层,出土的标本有红陶残片等。下层0.50米土质为灰里粘土,属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层,出土有方格纹、兰纹、绳纹等灰里陶残片,其中素面磨光所占比重较大。确认该遗址当属龙山文化至商周文化之间。庄周系战国中期人,卒后葬于此遗址之上。 有关庄子墓的传说很多。一说按庄子遗嘱,家人把他葬在南华山前,庄子观北面。墓地一年四季芳草萋萋,无论多旱的天气,墓地都水淫淫的,还飘有少量油星。二说某年黄河改道,洪水暴发,堤内外一片汪洋,庄寨村民不约而同都逃到庄子墓上,洪水肆虐,一浪高过一浪,墓地不远处的回目楼,眼睁睁被洪水淹没,而墓地上庄氏族人却见水涨墓涨,水落墓落,洪水始终淹不了庄子墓,人自然也安然无恙。此后,庄子墓以“浮墓”而称奇于世间。三说庄子墓上曾能出盘子出碗,但必须有借有还,即使把盘子和碗打破,也要把碎片送回原地,等下次再借时,依然是崭新如初。若是不讲信用,有借无还,就不灵验了。 南华山是庄子自漆园隐退后的著书处。唐天宝元年(742年),唐玄宗为庄子遗存下了一系列诏令。诏令称庄子为“南华真人”,其著作为《南华真经》,更其县名为“南华县”。此后,南华县名竟使用达427年之久。清光绪元年(1875年)四月,山东巡抚丁宝祯筑修黄河堤防时,工程人员把堤标定在庄子墓上,庄子的第七十代孙庄立固通过周旋,将堤标北移数十米,正巧定在南华山上。时“压山不压墓”的传说,一直流传至今。从此南华山也被削高就低压在了黄河大堤下。 据庄氏族谱记载:庄氏上自始祖庄周,下至五十八世庄全,系长门后裔,住东明县城东北10公里庄寨;五十四世庄百万,系二门后裔,住东明县城东南35公里南庄寨(今属曹县);五十六世庄武,系三门后裔,住菏泽县城南8公里庄寨。继庄百万、庄武迁出后,庄寨村又有两支迁居外地。一支迁至河南省原阳县南5公里,村名庄寨;另一支迁至河南省杞县西铁岗村。1956年,东明县庄寨村又迁往黑龙江省汤原县一支。1995年11月,在东明县召开了来自北京、上海、济南、郑州、曲阜、开封等地专家学者计70余人参加的“全国庄子研讨会”,通过典籍、历史资料及实地考察,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千古之谜”庄子故里即在山东省东明县庄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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