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株洲市信息产业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根据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株洲市信息产业局撤销株洲市招商合作局的通知》(株编委[2008]5号)精神,设置株洲市信息产业局。市信息产业局是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信息产业工作的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拟定个市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订地方性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三)依法对全市电子信息产品、软件产品市场进行监管,衽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 (四)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 (五)推进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全市信息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开发和建立全市信息产业项目库,开展信息产业专题招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重大信息产业项目;对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七)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市信息产业社会团体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信息产业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规划发展科、产业促进科和协调运行科。 科室职责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承办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承办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工作;承办信访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本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和党务及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的专业人才评定、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智力引进、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承办拟定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承担信息产业项目审核、报批工作。 四、产业促进科根据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信息产业发展,承担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结构调整,建立信息产业项目库,负责实施信息产业专业研究;承担对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承担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化工程的审核、实施、工程质量监理和验收工作;承担信息产业的招商与产业合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五、协调运行科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对电子产业和制造业、软件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承担双软企业的认定组织工作;协调信息产品进出口管理;对全市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预测年度主要发展指标;承担行业统计、行业经济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 纪检(监察)、党群组织的机构和人员按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及配备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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