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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周正东
释义
1 云南轻生男子

2011年7月17日上午,成都市水碾河路与一环路东四段交会的十字路口,35岁的云南籍男子周正东爬上近20米高的高压电线杆欲轻生。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市民冒雨哭着劝说、电力部门切断此处电源、警方与消防人员几次行动,还出动了云梯车。历经3小时后,在最后关头,周正东仍然坠下。下午3点37分,新华医院的医生宣告其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营救过程

第1轮营救

轮番劝说

下来吧,下来吧

2011年7月17日中午12点过,一商店内的田女士说,上午10点过,突然从店外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我以为门口有东西倒下,出来一看,才发现店外的电杆上居然躺着一个中年男子。”田女士说,男子当时已被电击,正卧在电杆中间的两根横栏上,手脚不断抽搐。田女士见状后,马上拨打了120。许多市民也发现了电杆上的男子,纷纷拨打110和119求助。锦江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三中队巡警很快赶到现场。巡警李志强说,当时,男子正坐在电杆中间的横栏上,背部的白色衬衣上有一道明显的黑线,是被电击过的痕迹。

由于有不少市民围观,李志强急忙与同事边封锁现场,边劝说男子不要轻生。消防也很快赶到现场,同时他们马上联系电力部门,要求切断电源。这期间,男子曾从电杆慢慢往下爬,但到距离地面约2米时,又突然再次往上爬,并且直接爬到电杆顶部,坐在上面。

第2轮营救

攀爬营救

被他发现,受阻

由于劝说无效,消防人员一边仍然继续劝说,一边很快在电杆的左下角铺上气垫,防止男子意外坠落。

中午11点40分,电杆上的男子突然从裤兜里摸出身份证,并用力撕成两半,将没有姓名的一半丢下;接着他拿出一件硬物,不断刮着另一半身份证上面的字迹,似乎想要抹掉自己的名字。

此时,电力部门已将该片区的电源成功切断。

在劝说依然无效的情况下,消防人员决定采取攀爬救人的方式:他们拿出绳子,打算爬上电杆,将人救出。然而,在这名消防队员爬上电杆不到2米时,就被男子低头看见,他急忙站了起来,朝着消防人员不停吆喝,并用手阻止消防人员继续上攀。雨中,一些市民对着男子大喊:“下来吧,下来吧。”路口的劝导员朱燕也一直冒雨站在电杆下,不停地喊着,声嘶力竭。由于男子情绪很激动,消防人员担心他行为过激,只能无奈退下,此次营救行动宣告失败。

第3轮营救

云梯营救

难以靠近,坠地

下午1点过,消防人员开来云梯车,打算再次实施营救。可当云梯车的直臂靠近男子约两米时,他突然站起身子,变得非常激动,并朝着横栏的另一边走去,情况非常危险。

然而,遗憾还是发生了。“砰”的一声,男子瞬间坠落地面,昏厥过去。旁边等候的医护人员急忙对男子急救。

初步检查发现,男子全身颅骨、盆骨等多处骨折,加上曾遭受电击,生命垂危。因伤势过重,男子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下午3点37分,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发现,男子叫周正东,云南人,今年35岁。

最后结果

男子留下最后一句:我会下去

中午12点过,男子见成功阻止消防人员的营救后,又坐在电杆顶部,双脚放在电杆的横栏上,埋头继续刮着手中身份证上的字迹。男子衣裤湿透,全身不停发抖,左手偶尔护下左腿,双脚似乎有些麻木。

“有什么事情,你说出来,我们可以帮你!”

男子终于有了反应,他自称姓李,来自云南大理,但对于轻生原因却一直不愿透露。

最后,男子还称,他“会下去”,只是要“等会”。说完这些后,他又一言不发。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几乎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2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简介

周正东同志,汉族,男,1977年10月7日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马鞍山花山区人大法律监督员,2010年度被马鞍山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周正东同志自担任党支部书记以来,立足本所实际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努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风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工作特点

一、结合行业特点,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抓好组织建设,确保党建工作开展

自周正东同志任支部书记以来,结合行业特点,确定党支部委员会由三名委员构成,全由所合伙人担任,从而使支部党建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得到了保证,同时更有利于支部工作与所务工作的统一协调、共同发展。

(二)创新机制方式,加强教育管理

一是解决工学矛盾。律师平常工作非常繁忙,在工作日很难有时间集中学习,因此周正东同志提议党支部把党员的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同时,积极利用开展“行风建设年”、“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思想解放大讨论”等活动为契机,把党员学习和事务所的政治学习结合起来,使律师党员的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党支部和周正东同志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公益活动,如法律进社区、捐资助学、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等;还组织党员律师到泾县云岭、嘉兴南湖等地,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向革命先烈敬献花圈等活动进行党性教育。

二、坚持普法教育,热心社会公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坚持普法教育,传播法制文明

近年来,周正东同志协助所党支部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宣传工作做到经常性、制度化、形式多样。党支部和周正东同志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律师深入社区、农村、工厂、部队、工地、学校、街头,开展义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选派律师义务担任“街道社会矛盾纠纷处分中心首席调解员”,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周正东同志还协助所里积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共同策划参加了马鞍山电视台《法与大众》、《1818新看点》,在报纸上开辟《华冶律师论坛》、《华冶律师茶座》、《律师帮你忙》等法制宣传栏目,用文字、声音、画面全方位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制文明。

(二)热心社会公益 增强社会责任

近年来,周正东同志积极组织党支部参与公益活动,党支部目前资助两名家庭贫困的学生学习。2007年重阳节前夕,党支部购买了3000多元的礼品去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并在现场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马鞍山见义勇为基金设立之初,律师党员就积极向基金会捐款,共捐款6000元。去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党支部于当天下午就组织律师党员向灾区捐款,人均1000多元,同时每位党员律师都踊跃交纳“特殊党费”,党支部先后向四川灾区捐款2万多元;今年4月,周正东同志提议党支部购买50套书包、铅笔盒等学习用品远赴安徽石台县,捐赠给50名贫困的品学兼优的学龄孩子。2007年以来,周正东同志组织和参加各种公益活动20次,个人捐款近3000元。

三、坚持党性、关注民生、严于律已、率先垂范、注重发挥一名普通党员作用

2008年上半年,我支部党员律师在送法到社区过程中发现一位中年妇女呼救,询问中得知中年妇女父亲因病急需抢救,而“120”赶来后,却难以将病人抬上救护车,情况十分紧急。周正东与另一名党员律师立即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救护人员将病人从四楼抬上救护车,为抢救病人赢得了时间,他们的行动被周围群众称为“110”。周正东同志关注民生民情,以身作则,努力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带头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党支部的各项决定,带头廉洁自律。在执行各项决定和制度,做到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

近年来,周正东同志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支部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成立之初,全所党员才3名,目前已增加到9名(不含兼职律师4名),律师党员已成为本所发展的核心力量。2006-2007年,华冶所连续两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评为优秀党支部。2008年度华冶所又被市政府评为“双十佳道德集体”。在今年全省律师事务所评选中,我所位列全省律师事务所前十强。周正东同志为本所党支部建设和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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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4: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