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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周嘉谟
释义

人物简介

周嘉谟(?-1629),字明卿。庠籍汉川,世居天门。明末大臣。

隆庆五年进士。任户部主事,韶州知府。万历十年(1582年)为四川副使,分巡泸州(今四川泸州市及合江,江安,等县)。旋升为按察使,令所属抵制榷税宦官丘乘云横征暴敛。后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不久,升兵部右侍郎,仍巡抚云南。曾弹劾黔国公沐昌祚侵占民田八千余顷案。后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加右都御史。积极加强边防,防止交趾兵侵犯。主持修复南海、三水、高要等邑被洪水所毁圩岸。后历任户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

万历末年,齐、浙、楚三党争权,官员的任免升降,吏部不能作主。他出任吏部尚书后,用人唯才,罢斥朋党之首及奸邪者。光宗继位后,他反对郑贵妃邀封皇后。熹宗即位时,与杨涟、左光斗等迫使李选侍移宫。终因触犯魏忠贤而被诬陷,乃辞官归籍。天启五年(1625年)复遭魏党迫害,被削籍。崇祯元年(1628年),起为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卒赠少保。

明史记载

周嘉谟,字明卿,汉川人。隆庆五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历韶州知府。

万历十年迁四川副使,分巡泸州。穷治大猾杨腾霄,置之死。建武所兵燔总兵官沈思学廨,单车谕定之。寻抚白草番。督兵邛州、灌县,皆有方略。居五年,进按察使,移疾归。久之,起故官。榷税中官邱乘云播虐,逮系相属。嘉谟檄所司拒绝,而搒杀奸民助虐者,乘云为戢。

就迁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陇川宣抚多安民叛,入缅,据蛮湾。嘉谟讨擒之,立其弟安靖而还。进兵部右侍郎,巡抚如故。黔国公沐昌祚侵民田八千余顷,嘉谟劾治之,复劾其孙启元罪状。久之,改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满考,加右都御史。广西土酋引交址兵内犯,官军拒退之,嘉谟为增兵置戍。南海、三水、高要、四会、高明诸邑大水,坏圩岸,留赎锾筑之。

迁南京户部尚书,寻召拜工部尚书。孝定后丧,内廷宣索不赀。嘉谟言丧礼有中制,不当信左右言,妄耗国帑,不纳。俄改吏部尚书。

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即位。郑贵妃据乾清宫,且邀封皇太后。嘉谟从言官杨涟、左光斗等言,以大义责贵妃从子养性,示以利害。贵妃乃移慈宁宫,封后事亦寝。外廷皆言贵妃进侍姬八人,致帝得疾。二十六日,嘉谟因召见,以寡欲进规,帝注视久之,令皇长子谕外廷:“传闻不可信。”诸臣乃退。二十九日,帝疾大渐,嘉谟偕大学士方从哲、刘一燝、韩爌等受顾命。其夕,帝崩。质明,九月乙亥朔,光宗遗诏皇长子嗣位,而李选侍专制宫中,势颇张,廷臣虑不测。既入临,请见皇长子,呼万岁,奉至文华殿受朝,送居慈庆宫。嘉谟奏言:“殿下之身,社稷是托,出入不宜轻脱。大小殓,朝暮临,须臣等至乃发。”皇长子颔之。诸大臣定议:皇长子以九月六日即位。选侍居乾清自如,且欲挟皇长子同居。嘉谟亟草疏率廷臣请移宫,光斗、涟继之。五日,选侍始移哕鸾宫。时大故频仍,国势杌陧,首辅从哲首鼠两端,一燝、爌又新秉政,嘉谟正色立朝,力持大议,中外倚以为重。神宗末,齐、楚、浙三党为政,黜陟之权,吏部不能主。及嘉谟秉铨,惟才是任。光、熹相继践祚,嘉谟大起废籍,耆硕满朝。向称三党之魁及朋奸乱政者,亦渐自引去,中朝为清。已,极陈吏治敝坏,请责成抚、按、监司。上官注考,率用四六俪语,多失实,嘉谟请以六事定官评:一曰守,二曰才,三曰心,四曰政,五曰年,六曰貌。各注其实,毋饰虚词。帝称善,行之。

天启元年,御史贾继春得罪,其同官张慎言、高弘图疏救,帝欲并罪之。嘉谟等力为解,乃夺慎言、弘图俸而止。朱钦相、倪思辉被谪,嘉谟亦申救。给事中霍维华希魏忠贤指劾王安,置之死。嘉谟恶之,出维华于外。忠贤怒,嗾给事中孙杰劾嘉谟受刘一燝属为安报仇,且以用袁应泰、佟卜年等为嘉谟罪。嘉谟求退,忠贤矫旨许之。大学士叶向高等请留嘉谟竣大计事,不听。明年,广宁陷,嘉谟忧愤,驰疏劾兵部尚书张鹤鸣主战误国罪。五年秋,忠贤党周维持复劾嘉谟曲庇王安,遂削籍。

崇祯元年,荐起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明年,卒官,年八十四。赠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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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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