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山市戏剧家协会 |
释义 | 简介成立于1999年1月20日。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1999.1—2003.2) 名誉主席:高永 主席:李正思 副主席:区海鹰、肖桂梅、何桂涵(常务) 秘书长:陈洪兴(前)、罗欣荣(后) 副秘书长:谌勇(前)、赵幼云(后) 理事:区海鹰、肖桂梅、何桂涵、刘萍、李正思、陈世莲、陈巧章、陈洪兴、何鉴明、宗卫国、罗欣荣、赵幼云 第二届理事会成员(2003.2—) 主席:李正思 副主席:肖桂梅、罗欣荣、赵幼云 秘书长:罗欣荣(兼) 理事:王小龙、李正思、李启志、肖桂梅、吴章锦、陈巧章、张培勋、宗卫国、罗欣荣、赵幼云、黄卓荣、黄学礼、谌勇 职能该会鼓励和帮助戏剧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投身于改革开放的实践,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文艺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戏剧艺术创作的思想、艺术水平。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各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争。对优秀的创作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该会大力推动戏剧艺术的研究和评论活动,提倡实事求是,充分发扬艺术民主,鼓励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的自由讨论,切实保障批评和反批评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戏剧的健康发展。 该会积极发现、培养戏剧作家、艺术家的新生力量,重视群众业余戏剧创作和戏剧活动,努力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戏剧队伍。 该会积极加强同全省、全国戏剧家和各兄弟协会的联系,吸取他们的成功经验。 本会在爱国、进步的原则下,加强同台湾、港澳戏剧家和海外华侨戏剧家的联系和团结,不断巩固和扩大戏剧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